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六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滕州薛城各一起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和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现选取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明确法律底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一、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丰裕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私域直播"平台实施混淆、虚假宣传案
临沂丰裕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针对以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群体,通过线下店员引导其使用手机号注册成为会员并加入店铺微信群。在群内,当事人定期发布所谓的“私域直播”链接,在直播中公然宣称其销售的“中科清圾素™黑果腺肋花楸片”和“三禾源澳洲羊奶粉”等普通食品具有“抵抗新冠病毒”、“增强免疫力”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此外,当事人在商品包装、直播间背景布置及主播口播用语中,擅自使用“中科院”、“315”、“国药集团”、“国药控股”等字样和标识,刻意营造其产品与上述主体存在特定联系的假象,误导消费者。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私域直播形成的封闭传播链并非法外之地。本案中,当事人利用私域社群的信任基础和封闭性,精准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其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是攀附权威机构商誉,擅自使用“中科院”、“国药集团”等标识,试图借助权威背书误导消费者;二是虚构产品功效,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疾病预防功能,利用公众健康焦虑牟利。此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更侵蚀了社会信任基础。本案查处警示所有经营者,营销模式的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利用私域流量实施违法活动同样将受到法律严惩。
二、菏泽鲁西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菏泽海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帮助虚假宣传案
菏泽海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以提升特定1688平台店铺的商品搜索排名和虚增销量为目的,通过组织“刷手”进行虚假交易并发布预设的好评内容。执法人员通过电子取证,在其办公电脑内发现了包含“收入、刷出”等关键字段的“客户表格”文件,以及在“沟通截图”文件夹中保存的大量标注“刷单”字样的聊天记录。微信工作群中更是出现了“经理,补单资金10000,有空转一下”等直接指令。截至案发,当事人共组织刷单75笔,涉及刷单本金总额682190元,通过虚构交易记录和用户评价,扰乱了平台的信用评价机制,误导消费者。菏泽鲁西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此类刷单炒信是典型的“虚假交易”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围。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系统化、规模化的刷单操作,人为篡改市场信号,导致平台信用评价机制失灵,严重误导消费者。这类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制造“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诚信守法的经营者因不愿参与数据造假而面临市场劣势。同时,刷单行为还可能为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提供通道,衍生更多社会问题。本案的查处警示经营者市场竞争应靠产品与服务品质,而非数据造假。
三、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查处懋基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懋基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微信群和私人聊天等方式,向目标客户夸大其销售的“卡瑟琳”系列产品功效,宣称该产品具有“抑制HPV病毒”、“预防宫颈癌病变”、“修复子宫”等医疗功效。此外,当事人在对销售人员的培训课件中,虚构其资质为“山东首个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经查,涉案产品实际仅为持有“消字号”卫生许可证的普通消毒产品,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不具备其所宣称的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无法就其宣传内容提供任何科学依据或权威证明材料。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本案反映了当前市场上普通商品“医疗化”营销的典型套路。当事人利用消费者对特定疾病的焦虑心理,将普通消毒产品包装成具有治疗功效的医疗产品,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同时,当事人虚构“山东首个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等荣誉资质,进一步强化欺骗性。此类行为严重破坏了保健品、消毒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本案提醒消费者,对宣称具有医疗功效的非药品类产品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商家夸大宣传,购买前应通过官方平台核实产品批准文号和资质证明。
四、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金源水业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山东金源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为在本地桶装水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采取“贬低同行,抬高自身”的不正当营销手段,在其运营的抖音平台账号上发布了题为“曝光滕州小作坊桶装水竟然用自来水灌装桶装水”的视频。
视频中使用了“太过于恶心 再也不喝小作坊的桶装水了”等引导性评论,营造同行产品质量低劣的负面印象,并同时宣称其自身生产的“山泉水是滕州自己的品牌,我们只做健康品质的生活用水”。经查,这些暗示本地其他桶装水生产企业存在不规范生产、产品质量低劣的言论,缺乏事实依据,损害了滕州市其他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
滕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商业诋毁的本质是通过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试图营造整个行业的质量恐慌氛围,进而突出自身产品优势。
这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特定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更会破坏整个行业的市场环境,导致消费者对行业失去信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诋毁行为保持了高压的监管态势。
本案警示经营者,市场竞争的本质应该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而非通过诋毁对手获取优势。任何企图通过破坏他人商誉来谋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五、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季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季某某在担任淄博高新区某国家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权利人)的研发项目组长期间,直接负责某项目的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其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擅自将包含核心技术的项目图纸通过公司邮件系统发送至外部普通网络邮箱,导致该商业秘密处于可被其随意查看的高风险状态。更为恶劣的是,季某某以其女儿名义作为专利申请人,擅自使用上述核心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造成该商业秘密被提前公开,致使权利人自身后续两项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受阻,创新成果与市场竞争优势受到严重侵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成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案中,季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披露企业核心技术信息,不仅违反了保密义务,更严重侵害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此类行为打击了企业创新积极性,破坏了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本案警示从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尊重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的法治保障。
六、临沂市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庄天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案
自2021年起,枣庄天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购买大量设备、建立“手机墙”、搭建专用网站等方式,形成了一个规模化的虚假流量制造链条。其运作模式为利用云控软件同时控制多部手机,为抖音和快手平台的直播间进行点赞、互动、涨粉、提升在线人气,从而制造直播间火爆的虚假景象。当事人还通过控制评论内容、伪造点赞数据,欺骗和误导观看直播的用户。其服务范围涉及山东、江苏、陕西、河南等多个省份,根据使用的手机数量、增加的粉丝数、订单量等按标准收费,形成了分工明确、运作成熟的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的黑色产业链。临沂市平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本案精准揭示了“刷单炒信”黑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与传统单个店铺刷单相比,本案当事人通过技术手段规模化、系统化地伪造流量数据,为多个商家提供虚假宣传服务,其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这种行为扭曲了平台算法的正常分配机制,使优质内容和服务可能因不愿参与数据造假而被埋没,破坏了互联网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滥用平台规则明确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本案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网络黑灰产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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