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洞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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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认贾芸当“干儿子”。许多读者见此都皱眉:贾芸年纪比宝玉还大,一口一个“儿”,岂不尴尬?
所以,要么是宝玉荒唐,要么是贾芸无耻。
可这是误读。
在汉人的宗法观念里,“子”是血脉与祭祀的符号。
宗法社会以祖宗为合法性,血缘不可造作。认干亲、过继、续嗣都有严格的礼仪:入谱、改名、供奉。凡未过此关者,皆属“私情”,不是制度。
所以读者看到“年长者改口叫儿”,自然不适。那是秩序反转,轻则失礼,重则乱伦。
但清代的都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法中国,而是一座旗营社会。
在八旗与内务府的体系中,“父”“子”“女儿”只是编制称谓,代表庇护与隶属,不问年龄、血统,也不讲香火。只要认下称呼,就有事可派、有粮可吃。这在当时是一种完全正常的社会绑定。
所以,宝玉那句“我认你作儿子”,不能按汉人逻辑理解。
他确实喜欢贾芸,觉得这人机灵、能干、可托。那份喜欢是真实的;
但他同时也在复刻他熟悉的社会语言——
在那种空气里,“喜欢谁”往往就意味着“收编谁”。
凤姐认林之孝家的做干女儿,宝玉认贾芸做干儿子,这些都不是“礼”,而是组织动作。
一个称呼,就是一张入网通行证。
在旗营社会的庇护模式中,称谓即身份,感情即调度。
这套逻辑在汉人宗法里显得荒唐,在满洲—京城的权力格局里却天经地义。
因为这有本质差别。
在宗法社会里,“父子”关系是从祖宗延伸出来的:血统正当性决定秩序。
在旗营社会里,“父子”关系是从主家衍生出来的:调度权决定秩序。
一个关乎血缘,一个只关乎编制。
所以前者讲“入谱”,后者讲“归口”。
《红楼梦》正处在这两套系统的交缠点上。
贾府虽托名汉人贵族,本质上是旗营化的:家里有包衣、有管事、有口粮册,人际关系是半宗法、半军功制。
宝玉生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的情感和他的行为早就混血了。
他没学过权术,却在模仿祖辈的行为模式:
感情的表达方式,天然带着庇护结构的印记。
当然,读者误会也正常。
大部分现代读者是汉人视角,熟悉宗法礼仪,不熟悉草原与旗营社会那种“无血缘的父子关系”。
于是看到贾芸比宝玉大,还立马改口叫“爹”,自然生出尴尬,甚至认为是谄媚、无耻。
但在那套制度里,这根本不是羞耻,而是入伙的礼节。
称“儿”并不降格,而是获得庇护的一种信号。
用今天的话说——那是一个系统的“登录动作”,不是人格的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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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宝玉既无心机,也非愚蠢。
他确实真心喜爱贾芸,但那份喜爱本身已被社会结构塑形。
他以为自己在交朋友,其实在潜意识里重演家族的编制逻辑。
他不是算计,而是本能地继承。
一声“我儿”,既是温情,也是权力的小回声。
宗法的儿子要祭祖,旗营的儿子要听命。
宝玉的那句“我儿”,既没有祭祖,也无命可听——
它悬在半空,温柔而空洞,
像一纸任命书,虽然没落款,却没人敢撕。
如果考虑到佚稿内狱神庙的部分,那这个干儿子,宝玉实在是认得极有眼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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