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三年活,垫付的61万工资要不回来,我这日子该咋过?”广东揭阳的农民工石先生的这句话,道出了无数被欠薪者的心酸。他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新城宝石花苑项目辛苦做完内墙泥工和瓦工工程,却陷入了一场因建筑公司“借壳施工”引发的漫长讨薪战。
一、项目缘起:“借壳施工”埋下的欠薪隐患
在建筑行业,“借公司名义干活”的现象并不少见。2018年,张某个人与湖北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直接借用该公司的施工资质,承接了广东揭阳隆江新城宝石花苑6、8、11栋项目。这种“资质挂靠”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建筑法》,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可现实中,湖北凌云公司为了收取管理费,给无资质的张某披上“合法外衣”——对外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开账户,实际施工和资金管控全由张某个人负责。
2019年9月,石先生和李某雄通过正常合作渠道,与湖北凌云公司签订了《泥工班组施工合同》,承包下项目的泥水清包工工程。他当时完全不知道背后的挂靠猫腻,只当是和正规建筑企业合作,带着二十多个工人日夜赶工,把内墙抹灰、地砖铺贴等活儿一一落实。可他没料到,这份盖着公司公章的合同,早已因“资质挂靠”的违法前提,埋下了工资难讨的隐患。
二、欠薪经过:垫付工资后的漫漫维权路
2022年5月工程完工,石先生拿着验收单找湖北凌云公司结算,双方签订《泥水班组补充协议》,白纸黑字确认欠付他劳务工资61万元,且特别注明“该款项全部为农民工工资”。可此时的湖北凌云公司早已是空壳——公司把资质借出去后根本没监管项目资金,张某的项目资金链断裂,公司自身也因多次出借资质涉及多起纠纷,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根本拿不出钱。石先生看着跟着自己干活的工人等着工资养家,只能咬牙从亲戚朋友那借钱,先垫付了部分工资,剩下的61万成了压在他心头的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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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找湖北凌云公司项目负责人桂某协商,对方每次都以“发包方广东隆江新城金贤房地产没给工程款”为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不见面。2023年5月,石先生在桂某的同意下,准备联合公司起诉发包方追讨工程款,可湖北凌云公司连诉讼费都拿不出来,诉讼计划不了了之。
2024年9月,在当地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石先生和湖北凌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也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按理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湖北凌云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强制执行也成了空谈。2025年,石先生又试着通过揭阳12345平台举报,可问题还是没解决,三年时间里,协商、诉讼、调解、平台举报,能试的办法都已试遍,仍然要不回钱。
三、法律困境:资质挂靠下的责任“迷局”
石先生的困境,本质是违法资质挂靠引发的责任“甩锅”。同样涉及湖北凌云公司的另一起纠纷更能说明问题:钢材供应商柯成霞因明知张某是挂靠施工,法院判决她只能向张某个人追讨170万货款;但石先生作为农民工,情况完全不同——法律明确优先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湖北凌云公司作为被挂靠的“名义总包方”,即便实际施工人是张某,也必须承担工资清偿责任。这也是2024年9月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法律依据——公司欠薪事实清楚,法律责任明确。
湖北凌云公司为收取管理费,将施工资质借给无资质的张某,对外以正规企业名义签约,却对项目资金和施工管理撒手不管,最终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即便《建筑法》明令禁止资质挂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其需承担工资清偿责任,可湖北凌云公司至今未因违法挂靠受到实质惩处,空壳状态下让法院判决沦为“法律白条”。
。石先生签合同时基于对公司公章的信任,根本不可能知晓资质挂靠的内幕,现在却要为公司的违法行为买单,这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执行的考验。
四、结语
从2022年5月确认欠薪61万,到2023年起诉发包方无果,2024年拿到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却因公司是空壳无法执行,再到2025年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仍无实质进展,石先生的每一步都充满了无奈。
石先生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工班组负责人,他带着工人干了最苦最累的活,为了不让兄弟吃亏自己垫付工资,如今却要背着61万的债务窟窿。
他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呼吁”,只是拿回公司下欠的、本该属于自己和工人们的劳务工资款610000元,让违法出借资质的湖北某云公司承担起该负的责任,这场因违法挂靠引发的欠薪闹剧,不该让最弱势的农民工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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