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石牺牲2个月后,副官王正钧也慷慨赴死,临终留言:我无言可诉。
白色恐怖这四个字在人们嘴里转圈,不是做了什么事,是你有没有可能去做,那天是1950年8月10日,地址写着台北青岛东路看守所,铁门往后推,响了一下,他走出来,院子里阳光落在鼻梁上,眯了眼,路到头了,法庭里人不多,话更少,三句话就把事说完,“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不得上诉”,笔递到手边,他没签,嗓子也没开,起身时看了一眼窗,窗外那片草,叫马场町,地图上写着“练马场”,人们在那儿练过马,也在那儿按倒过人,吴石、朱枫、聂曦,名字一排排,他心里数着轮次。
临刑前照例给一顿饭,面端上来,意思是上路,碗里冒着气,他不动筷,只要了一杯水,凉的,一口下去,停在喉咙里那句就出来了,“我无言可诉”,特务记录的人把笔压在纸上,没有漏字,档案把纸装订起来,“吴石案续卷,第七册,档案号A0007521”,好多烈士走到末了都留话,有人喊口号,有人叫名字,有人对着亲人说句交代,他这个只有六个字,外表看像沉默,里头是认定,命不在自己这儿了,早交出去,现在只是在做完这一段。
车上他穿着军衬衫,洗多了,布变软,左边袖子空着,那条胳膊在审讯时被老虎凳拧断,骨头冲破皮,没给药,没包扎,任它烂着,车过中山桥,他抬头说了一句慢点,想看河,司机没答,车没有加速,阳光落在水面上,淡水河在眼前,他心里是闽江,想到十年前,家里米缸见底,母亲把妹妹卖出去,换回三十斤地瓜干,门口的地砖冰凉,他蹲着,眼泪流到吐,现在坐在这辆车上,已经不再哭。
到了马场町,荒草到膝,脚踩下去有响动,宪兵把他按在地上,膝盖落地,机枪调头,对面的人在调整角度,最后陈述的时间给到他,他往远处看,那棵刺槐树的影贴在地上,斑鸠在枝上咕咕叫,他嘴角有一点笑,像学着聂曦那天的样子,说了一样的六个字,“我无言可诉”,空气静,背挺直,断臂跟着晃一下,像一面破旗在风里抖,枪响两下,身子往后仰,尘土起了一团,标牌插在土里,竹子做的,写着“王正钧 26岁”,夜里雨大,水冲过来,牌子不见了,第二天早上,地上只留一块新土和一点味道。
家里不知道他的下落,他去台湾换了名字,叫王耀东,户籍改到南京,福州这边收到的是一张“失踪”通知,纸放进米缸底下,母亲每到初一十五摆一碗空饭,屋里很清,碗里没有菜,1973年,堂弟王兴进了福建省档案馆,翻到一本旧的《台湾军事审判通报》,纸边都卷起,里面一页写着,“被告王正钧,无悔改意,改处死刑”,他把书合上,夜里骑车回家,在米缸前烧了纸,灰往上翻,像黑色的小片在屋里打转,光落在它们身上,像有亮点在动。
2011年,民政部把烈士证书颁下来,编号是闽烈字第20110508号,名字那一栏终于写回了“王正钧”,福州三坊七巷挂了红横幅,街口找不到照片,王兴把那本证书放大,装进镜框,当遗像用,镜框边插着一枝三角梅,院子里那棵,他出门前从枝头掐下来给母亲,花瓣在风里轻轻晃,人站在屋里看,时间过了这么久,东西还在。
今天的马场町变成公园,草地整齐,白色纪念碑立在中间,碑面刻了当年的名字,王正钧在倒数第三行,字不大,草影一遮,人要弯腰去认,手指从石面上划过去,三个字在指尖下有凹凸感,像从时间里捞出了一个点,轻也稳,人在现场会停一会儿。
二十六岁,一句“我无言可诉”,把命交出去,把路接下去,他不是模版,不是口号,那个年代走地下线的人很多,安静,办事,灯灭了也知道往哪走,黑里头有微光,手一伸能摸到,吴石走在前面,他紧跟,不是停在某一刻,是把接力棒递下去,我们今天还能把这些名字叫出来,说明路没有断,他们不是“为了国家献身”这几个字能装下的,他们就是国家长在地面上的一部分,名字刻在石头下,草每季都长,字不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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