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最闹心的莫过于:签合同定好的价格,半路被旅行社要求额外加钱。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法律能帮你要回公道!
从法律来讲,旅行社临时加收费大概率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能要求“退一赔三”。要是旅行社没增加任何服务,却逼着游客交合同外的钱,就属于欺诈。这时候,游客不仅能要回多交的钱,还能要求三倍赔偿,比如多收 1000 元,最多能再赔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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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遇到这事,按三步来:第一步先协商,找旅行社工作人员说清楚,“合同没写要加钱,这是违法的”,要求停止收费;第二步留证据,把旅游合同、加费的收据或转账记录、和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都存好,这些是维权的关键;第三步找帮手,协商不成,就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或打 12315 找消费者协会,让他们帮忙督促解决;要是还没用,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会还你公道。
另外,签旅游合同时可得多留心,把费用包含的项目(比如门票、车费、住宿)、哪些情况可能加钱都问清楚,让商家写在合同里,提前堵住漏洞,才能玩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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