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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山东东营一家建设银行支行内,专职律师周筱赟遭遇了一场匪夷所思的取款经历。
他因出差赶上朋友婚礼,想取一笔低于5万元的现金随礼,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金融需求。
然而,当他在柜台操作时,柜员不仅严格追问“取现是什么用途”,甚至翻出其账户上月流水,针对一笔他人转账记录要求说明资金来源。
在周筱赟质疑其合理性后,银行竟以“涉嫌违法犯罪”为由报警,要求反诈中心出警核实。
更讽刺的是,柜员声称已联系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电话无人接听”,最终要求警方到场。
这场闹剧导致周筱赟未能取款便愤然离开。
而涉事银行后续回应称,此举是执行“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
取现1万元以上都需说明用途和来源,理由是“东营市资金诈骗情况很严重”。
但这一解释难以服众,如果反诈中心电话连银行都打不通,普通百姓遇到诈骗时又该如何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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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己的钱,反倒成了犯罪嫌疑人?”事件曝光后,网友观点激烈碰撞。
反诈不能变成有罪推定!
银行若仅凭主观判断就限制合法取现,可能构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害。
网友愤慨质疑:“如果取款1万元就要自证清白,那是否买菜刀也需证明不是用来伤人?”
这种监管,本质上是将所有储户预设为嫌疑人,违背了无罪推定的法治精神。
为何银行能随意突破央行规定?
为何反诈中心的规定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为你好成为侵犯权利的理由,我们是否正在牺牲自由换取虚假的安全?
回顾历史,类似的过度反诈并非孤例。
2025年初,江西多地运营商要求外地身份证用户办卡时提供无犯罪证明,甚至预存高额话费,最终被监管部门叫停;山东滨州一男子取款2.9万元遭银行报警核查,尽管后续完成取款,但银行向其客户拨打电话核实的行为,已对其商业信誉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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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很多媒体都进行了后续的报道,从相关媒体的评论当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很多主流媒体对于这样的现象也是进行了猛烈的批评。
媒体门的声音很简单,这已经超出大家朴素的认知里了,这不是反诈的需要,而是为难老百姓,老百姓对于这样的现象也不满意,如果往好的方面想,这是银行有责任感,可是往坏的方面想银行的手伸得太长了。
按照银行账的逻辑很多储户都会没有安全感,这对于长远来看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很明显,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不能够这么做,但是银行的员工却依然这么做究竟背后是什么原因?
很多储户也抱怨为了取个钱各种证明,这只会大家的安全感长期以往下去损害的是社会的信心,是民众的信心也是老百姓对于银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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