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尼电子(ST东尼,603595.SH)公告称,公司于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存在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以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两个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东尼”。根据《告知书》,除公司股票将被“ST”外,东尼电子及6名时任高管拟合计被罚款1570万元,其中董秘翁鑫怡被给予警告并罚款90万元。
公开消息显示,翁鑫怡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东海大学,研究生学历。2022年11月至今任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董事会秘书。东尼电子2024年年报显示,翁鑫怡年薪为46.07万元。
根据最新披露的《告知书》,东尼电子涉嫌的第一项违法事项是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东尼电子涉嫌的第二项违法事实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告知书称一年半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1亿元。目前股票市场上,东尼电子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跌停,截至11月5日收盘每股报18.58元,总市值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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