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本身的意义是替小区所有业主监督物业管理方认真进行物业管理。
但现实却是,起初业主委员会还能做到为业主服务替业主发声,但随着时间推移,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因为利益原因倒向了物业方,不再替业主的利益发声,反而成为物业的说客。
由此,业主委员会的合理性被严重质疑。
同时,在大多数业主眼中,业主委员会成员似乎并没有做任何工作,却可以领取一份不劳而获的工作补贴。
再一次,业主给业主委员会投下了不信任票。
所以,造成了目前很多新小区几乎所有业主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的实际问题也随之而来:开发商名下的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前期的物业方几乎不受约束,账务完全不透明,完全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完全不按物业费标准进行物业打扫,房屋质量问题不站在业主方等等。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方就没有任何约束,业主的很多合理要求都可能得不到合理的回应。
以我目前居住的这个新小区来说,目前物业费用是3.5元一个平方,按照成都市有关物业的规定,这种收费标准大致属于五星级物业服务,没有达到13-14人的客户专员数量;没有独立财务;保安人数不够;消防设施属于不合格产品,物业方没有拒收;清洁人员不按要求的次数打扫;树木枯死不更换;每年数百万的物业收费可以做到亏损……
当热心业主前往物业办公室反映问题,物业管理方敷衍塞责,因为个人业主不能对物业形成任何压力,从而对很多问题拖延敷衍,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因为,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对物业形成有效监督。
但是,一旦有人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家都会对提出者的动机进行质疑,并进行坚决的反对。但是,又不能不说,业主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是时候有必要创造新的对业主委员会模式了。这种新模式就是:
一、业主委员会没有工作补贴。但工作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实可以报销。
二、业主委员实行轮岗模式。业委会成员每隔一年轮换一部分,比如三分之一,每户必须出人,如果不愿意出人,需要象征性出一些钱。
照此两条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解决业文章开头出现的问题,破解人们对于业主委员的负面印象。
目前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中,轮岗模式是创新,需要得到社区的同意;但是不需要社区同意也可以进行:业主委员主动提出辞职,然后再有业主选择新的业主委员进入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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