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编辑部接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大庄河村村民张贺龙实名反映,其在承包期限内的冷冻厂水井被官方查封致企业停滞五年,而周边区域却新增数百口无手续水井。这一鲜明对比直指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双重标准”,反映人质疑背后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涉嫌权力寻租与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企业水井遭封陷绝境 五年维权无果
2014年,村民张贺龙承包了曹妃甸区柳赞镇大庄河村一座冷冻厂,承包期限为十二年。2021年5月,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对其承包厂内生产用水井实施查封,现场出示了相关文件,水井上也张贴了农业农村局的查封牌。
![]()
水井被封后,冷冻厂彻底丧失生产基础,在剩余承包期内完全停滞。张贺龙表示,五年来他持续向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却始终未获得有效回应,企业经营陷入绝境。
禁采区内违规打井成风 数百新井逆势涌现
与张贺龙的遭遇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禁采区内的违法打井行为从未停止。据张贺龙反映,其冷冻厂水井被查封前后,周边已有数百眼水井同期存在,而查封之后,曹妃甸区及周边区域内又新增了数百眼淡水井和地热井。
“国家早就不再批复新的水井建设手续了,但周边村和我们村近三年一直在打井。”张贺龙对此深感不解,“同样在禁采区内,为什么我的水井被严格查封,别人却能明目张胆新增水井?难道唐山存在‘一个政府两个制度’?”
根据河北省2019年下发的《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曹妃甸区西南部属于明确划定的地下水禁采区,除临时应急取水等特殊情形外,禁止任何取用地下水行为。唐山市2021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禁采区内严禁新增取用地下水,超采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取水井。这些新增水井显然违背了上述政策要求。
![]()
![]()
![]()
举报直指部门负责人充当“保护伞” 涉嫌权力寻租
张贺龙举报称,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振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志新,正是这些违法打井行为的“保护伞”。他认为,这些部门负责人与违法企业相互勾结,通过默许违规打井“盗窃国家地下矿产资源”,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打井被认定为盗取国家矿产资源,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能持续多年?”张贺龙质疑,“如果没有相关部门领导默许甚至包庇,没有利益输送,这些无手续水井根本不可能建成。”
为佐证举报内容,张贺龙已提交2024年6月14日、9月16日、12月8日和2025年8月23日拍摄的打井现场照片及影像资料,清晰记录了违规打井的实时场景。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虽设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但针对此类大规模违规打井行为的查处却未见动静。
事实上,唐山市相关政策已明确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打井的一律不予补办取水许可手续,无证取水的取水井应依法关停,且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但在曹妃甸区,政策执行显然出现严重偏差,选择性执法背后的监管缺位与权力寻租嫌疑,亟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此事不仅关系到个体企业的公平经营权利,更触及地下水保护的生态底线与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追踪调查结果。
来源:小灵通资讯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