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18,证券简称:宏远股份)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合计拟置换金额达7196.80万元。此举旨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加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北交所上市募资净额2.81亿元
宏远股份于2025年8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284,096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新增股份),发行价格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3,555,160.3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2,837,970.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0,717,190.11元(约2.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完成专户存储管理。
募投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微降84.09万元
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071.72万元)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金额(28,155.81万元),公司于2025年9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微调。调整后,5个募投项目总投入仍为28,071.72万元,主要变化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从原计划8,000万元调整为7,915.91万元,减少84.09万元,其他项目拟投入金额保持不变。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5,591.565,591.565,591.562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5,557.905,557.905,557.903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18.371,127.301,127.304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地项目14,882.247,879.057,879.055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0.007,915.91合计39,550.0728,155.8128,071.7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安排:6135.69万元投向生产线 1061.11万元覆盖发行费用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拟以募集资金全额置换。具体来看: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6135.69万元 两生产线项目占比超55%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和“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合计6135.69万元,占上述两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49.46万元)的55.03%。其中,扩建项目投入3667.60万元,占该项目拟投入金额的65.99%,进度相对领先。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5,591.562,468.092,468.092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5,557.903,667.603,667.60合计11,149.466,135.696,135.69
发行费用自筹支付1061.11万元 会计师费用占比超85%
在发行费用方面,公司本次上市合计发生不含税发行费用42,837,970.21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10,611,100元,主要包括会计师费用905.54万元(占比85.33%)、承销及保荐费用94.34万元、律师费用56.60万元及发行手续费等4.63万元,拟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不含税)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拟置换金额1承销及保荐费用2,694.342会计师费用3律师费用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4.674.634.63合计4,283.801,061.111,061.11
置换行为合规性:不影响项目推进 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公告指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方面,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亦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置换事项合规有效。
宏远股份表示,本次置换将进一步理顺资金使用流程,加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电磁线产能扩张及研发能力提升提供资金保障,助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等高端领域的市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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