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满载谢意的锦旗,11月4日被送至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佳丽手中。赠送锦旗的是一名高中生冯某,这面锦旗标志着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房产继承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司法力量在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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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原告冯某系未成年人,父母不幸相继离世,遗留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在冯某母亲生前已过户至其姐姐刘某名下代为持有。此后,冯某发现该房产又被刘某转移登记至其儿子孙某名下。作为法定继承人,冯某在其叔叔作为指定监护人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协助下,以返还原物为由,将刘某、孙某诉至召陵区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房产并过户至自己名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细致查阅卷宗,深入剖析案情。考虑到原告父母双亡、财产可能遭受侵害的特殊情况,此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一名未成年孤童的未来生活保障与情感依托,意义重大。基于原、被告双方的亲属关系,为避免简单判决可能导致的亲情彻底决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同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查封了涉案房产,并在发现该房产存在抵押贷款后,迅速对被告的其他相应财产进行了查封。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兼顾被告方在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情感与劳动付出,从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努力维系和修复亲情、力求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及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则从亲情伦理入手,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妥善解决房产归属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孙某配合将涉案房产过户至原告冯某名下。至此,这起可能致使亲情破碎的纠纷,在法院的倾力调解下成功化解。
案件顺利办结后,冯某在其叔叔、婶婶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法院送上锦旗和鲜花以表感激之情。“非常感谢法院,孩子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冯某的叔叔婶婶激动地表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需要法律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法院永远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王佳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召陵区法院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注入温暖的人文关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河南法治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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