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3日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1期)》。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246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3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石岐区荔远饮用水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名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道滘昌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众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宝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花都区花山付山烧腊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山市横栏镇莫颜瑜食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紫薇喜宴酒楼有限公司销售的爽滑净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蜂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指天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头鹏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尖椒(辣椒),克百威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汕头鹏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橄榄,戊唑醇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丰县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瓜红(甘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阳江市江城区与权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中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冈县石角镇晨斌商行销售的新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蜂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南沙区万盛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怀集富兴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酸甜荞头(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德庆县品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瓜榨(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好万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雅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仙果,柠檬黄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标称广东恒青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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