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11月4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安娜”)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分别下调0.62元/股。
调整事由:权益分派触发价格调整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源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富安娜于2025年6月3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8,245,5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20元人民币现金(即每股派息0.62元)。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调整结果: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价格双降
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及调整公式,富安娜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作出如下调整:
授予类型调整前回购价格(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元/股)调整幅度(元/股)首次授予部分3.753.13预留授予部分4.694.07
对公司影响:合规且无实质影响
富安娜表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监管及机构意见:多项审议程序通过认可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调整结果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价格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发表意见称,调整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一步确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背景回顾:第六期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富安娜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9月启动,2023年11月23日完成首次授予,向163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0元/股;2024年9月27日完成预留授予,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授予价格4.69元/股。2024年6月及2025年4月,公司曾因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系权益分派后的常规操作,旨在保障激励计划的合规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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