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商丘市科技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市近日正式启动2026年商丘市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严格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商丘市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
申报项目需符合市重大科技项目指南明确的产业领域,聚焦商丘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提出者及实际主持研究者,年龄不超过57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同一负责人每年原则上仅能承担一个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需为2024年8月31日前在商丘注册运营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需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具备相应组织管理机构与科研开发力量,同时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及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若申报单位为企业,需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100万元,其中企业申报需投入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3倍的自筹资金,事业单位申报需投入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1倍的自筹资金;各申报单位需加强项目审核与科研诚信管理,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同一已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协同攻关。
在组织方式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其项目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企业则需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相关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需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在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后,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536-086。申报业务咨询可联系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与平台建设科(电话3289-909)、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电话2697-570);项目咨询可联系市科技局先进制造与区域创新科(电话3289-659)、市科技局电子信息与新材料新能源科(电话3289-213)、市科技局生物医药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电话3289-731)。
采写 记者 鲁超
来源:今日商丘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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