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被企业租用了,可账上怎么没见租金?”近日,河南省项城市贾岭镇某村,市纪委监委干部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时,发现了疑点。
核查组随即调阅合同、核对资金流水,并走访相关人员,很快就摸清了情况:该光伏项目本属村集体资产,却由村民闫某以个人名义与一家新能源公司签订合同。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产生的2.1万余元租金,也全部进了闫某的个人账户。
为什么会这样?纪检监察干部找到村党支部原书记袁某,进一步了解情况。
“有没有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集体资产租金为什么没入账?”
面对核查组的一再追问,袁某交代了实情。2023年初,有新能源企业提出租赁意向。袁某见知情者不多,便心生私念:“如果租金打到村集体账户,不好支出。如果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收租金,方便后续提取、私自支配。”
最终,袁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租金被全部追回,按规定存入村集体账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执纪者说】本案中,村集体资产租金被暗藏于私,让个别人钻了“知情人不多”的空子,反映了村干部对法纪的淡漠,也暴露出监管漏洞。农村“三资”是群众的共同家当,其规范管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让每一笔集体资金都纳入管理,教育引导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收支公开透明。
(余海滨)
《 人民日报 》( 2025年11月04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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