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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二轮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成都都江堰公安 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现曝光一批未戴安全头盔、 加装车篷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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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郭某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建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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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永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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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杨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迎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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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余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彩虹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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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何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永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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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刘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建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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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魏某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建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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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吴某某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彩虹大道
法律链接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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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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