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持续四年的“大衣哥”朱之文被网暴案迎来终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诽谤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这场历时八个月的司法博弈,不仅为朱之文及其家人讨回公道,更向全社会传递出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强烈信号。
从2020年至2024年,被告人孙某某持续发布999条侮辱性视频,其中29条播放量超5000次,单条最高播放量达21万次。这些视频通过P图、嫁接、编造谣言等手段,将朱之文及其家人的形象肆意扭曲,甚至将其90岁老母亲的照片制作成“遗照”。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其通过短视频平台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与线下暴力具有同等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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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突破性在于,司法机关首次将“网络暴力”纳入传统刑法框架进行严惩。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通过固定电子证据链、认定播放量作为危害后果量化标准,为同类案件树立了可复制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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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曾试图以“头脑一热”“被拉进群”为由推卸责任,但法院并未采纳。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网络暴力案件8600余起,对25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8500余人。这组数据印证了司法实践的转变:从“民不举官不究”到“主动出击”,从“模糊处理”到“精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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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朱之文胜诉后宣布将赔偿金全额捐赠给反网暴法律援助基金,并开通农民维权热线。这一举动将个人维权升华为公共行动,推动多家短视频平台上线“中老年防网暴模式”,自动过滤方言谐音梗攻击。司法判决与民间行动的共振,正在重构网络空间的治理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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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文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撕开了“网络暴力低成本”的伪命题。被告四年间通过辱骂视频获利数万元,形成“造谣—涨粉—变现”的黑色链条。而朱之文从最初的隐忍到最终拿起法律武器,折射出普通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指出:“此案标志着熟人社会开始向法治文明转型,当58岁的农民都能用法律捍卫尊严时,说明法治信仰已深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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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讼的涟漪效应远超个案。山东朱楼村村民自发成立“文明拍客小组”,用直播还原真实生活;全国律所涉农名誉权咨询量激增200%,七成当事人超过50岁。这些变化证明,遏制网络暴力不仅需要司法重拳,更需要全社会形成“恶语伤人必追责”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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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朱之文握着判决书站在麦田里说出“俺认得法字怎么写”时,他捍卫的不仅是个人名誉,更是网络时代的文明底线。屏幕之后没有法外之地,每一句恶语都可能成为伤人利刃。这场胜诉告诉我们:在流量狂欢的时代,守住法律的边界,就是守住人性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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