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光电存在财务造假的嫌疑。
2025年10月31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并非清越科技首次出现财务问题,2025年8月,公司曾披露收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警示函,其中提及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披露等多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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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山西国企太原重工也因财务造假将被st,涉及金额超7亿多!
2025年10月31日,太原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多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太原重工被警告并责令改正,同时处以800万元罚款,另有12名责任人被合计处罚金1695万元。
经查明,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虚增收入7.57亿元,2016年虚增收入7.52亿元。此外,太原重工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个别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董事兼副董事长张志德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贺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受此影响,太原重工股票将于11月3日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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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不仅局限于民营企业,国企也有抬头趋势!而原因依然是相应的处罚力度不够,罚款金额较于他们圈钱金额不值一提,造假成本太低,导致造假者为所欲为!
而造假如果仅仅因为财务核算不规范有情可原,但是巨额虚增收入利润,有组织的造假已经意味着严重失信,理应重罚和赔偿投资者,且入邢!而上述案例居然还责令改正,贻笑大方,如此造假者会更猖狂……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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