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引发的血案: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2025 年 1 月的山西长治,一条宠物狗的意外伤人,最终酿成两个家庭的破碎。这场始于街头的纠纷,以 “狗咬人、人摔狗、聚众殴、持刀反” 的剧情升级,在 10 月 30 日案件细节曝光后,再度引发公众对正当防卫边界的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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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午后,申先生在街上突遭郭家养犬袭击。据其回忆,未拴绳的狗突然性情大变扑咬过来,他在剧痛与惊恐中应激反击,将狗摔死并随即报警。在派出所等待调解的数小时里,申先生多次联系狗主人郭某未果 —— 对方对警方传唤充耳不闻,既未垫付医药费,也未出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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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先生未曾料到,郭某的缺席并非回避,而是酝酿着更激烈的对抗。当晚,郭某带着十余人直奔申家,砸碎玻璃后踹开大门闯入。正在家中的申父上前理论,指出 “狗主人未尽监管义务在先”,却遭郭某一方反驳:“赔钱可以,但狗养了多年如家人,摔死就是漠视生命”。口角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
据申父女儿事后披露,父亲被三层人围殴,孤立无援间随手摸到窗台上的刀乱挥防卫,“并非有目的地刺杀,只是想逼退对方”。混乱中,郭某被刺成重伤,送医后不治身亡,另有多人受伤。此时仍在派出所等候的申先生接到消息赶回家时,只见到一片狼藉与被警方控制的父亲。
10 月 30 日,案件最新进展显示,申父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但申家坚称属正当防卫。申先生提出两点核心依据:一是郭某等人砸门闯入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符合《刑法》中 “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的防卫前提;二是多人围殴对父亲生命造成现实威胁,反击符合最高法 “立足防卫人情境判断” 的指导原则。
法律界对此争议激烈。根据《民法典》规定,郭某作为犬主,未拴绳致犬伤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其上门打砸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最高法 2020 年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对非法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害可实行防卫,且需考虑防卫人 “紧迫状态下的紧张心理”。
有律师指出,若能证明郭某一方先动手且手段过激,申父的反击或可认定为防卫行为。
截至 10 月 31 日,警方已核实申家在冲突期间五次报警的记录,从闯门到案发持续约半小时。这一时长成为争议焦点:支持者认为多次报警未果印证侵害的持续性,反对者则质疑 “持刀挥刺” 超出必要限度。
如今,郭某身亡,申父面临刑责,两个原本无冤无仇的家庭彻底破碎。
申先生的忏悔或许道出了关键:“如果当时不摔狗,如果对方肯去派出所,如果冲突时能克制,悲剧本可避免”。这场血案留下的,不仅是司法审判的难题,更警示着:文明社会的纠纷解决,从来不在街头的拳脚与刀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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