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进口清关的具体申报流程,需先完成前期资质与单证筹备,再按到港换单、系统申报、海关核验缴税等步骤推进,最后完成放行与后续收尾,每一步都要契合核辐射管控等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申报前前置筹备
资质与备案确认:国内进口商要提前办好进出口权、海关注册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成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并签约通关无纸化;同时确认日本境外生产商已完成在华注册,18 类如乳品、水产品等食品需有日方主管当局的推荐注册文件,且注册号对应的 HS 编码要和申报货物一致,避免系统退单。若进口含肉、水产品等品类,还需提前办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单证最终核验:再次核对全套单证,基础贸易单证包含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或空运提单;日方专属单证需备齐输华产地证、官方卫生证、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证明、外包装彩色照片及翻译件,蔬菜、水产品等品类还得附上放射性检测报告;另外需确认木托盘是否带有 IPPC 标识,缺失则需补充对应证明。
到港后核心申报操作
换单预处理:货物到港后,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凭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到船公司或货代处换取提货单,这是后续申报和提货的基础凭证。
系统录入申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电子口岸系统)提交申报,如实录入货物的 HS 编码、品名、数量、原产国、生产商注册号、申报价值等核心信息,同时上传全套单证的电子版,确保信息和单证无矛盾,比如产地信息要和输华产地证完全匹配。
海关审核与查验配合
单证审核回应:海关会重点审核单证完整性,核查卫生证合规性、产地真实性以及放射性检测报告是否覆盖强制指标。若海关提出单证补充要求,需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比如过敏原声明、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现场查验配合:海关可能开展现场查验,核对货物包装、中文标签、数量等是否与申报一致,中文标签需符合 GB 7718 标准。同时大概率会抽样送检,除常规微生物、农残检测外,会重点复检放射性指标,进口商需配合取样等相关工作。
税费核算与缴纳:海关审核确定完税价格后,依据对应的税率核算关税、增值税,部分商品可凭合规输华产地证享受中日自贸协定关税优惠。进口商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税费,避免产生滞纳金,缴费完成后保留好缴费凭证以备核查。
放行与后续收尾:单证无误、查验检测合格且税费缴清后,海关会放行货物。之后需等待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拿到该证明后,日本食品方可在国内合法流通销售。同时要留存好所有申报、检测、缴费相关记录,以备海关后续核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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