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2025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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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唐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案”为被通报案例之一。
唐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唐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毓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4B87N5T,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0幢B栋1层104室。
2025年2月27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戴某影投诉,反映唐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唐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127号楼102室经营期间,拖欠戴某影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工资295328.78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3380元,共计368708.78元。2025年5月22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5年7月4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戴某影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合计368708.78元,并按照应付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84354.39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复议和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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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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