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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千叮咛万嘱咐
安全头盔
是为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戴
但是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
不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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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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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52K10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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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N655X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348国道1383公里300米右转往花铺大道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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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C376N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348国道1432公里100米往油溪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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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F301B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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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Q0981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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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251C9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348国道1383公里300米右转往花铺大道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戴头盔与未戴头盔的两个人
所遭遇的结果完全不同
你还会认为
头盔只是摆设吗?
⬇️⬇️⬇️
未佩戴安全头盔
全部是头部遭遇重创

⬇️⬇️⬇️
佩戴了安全头盔
电动车被货车左前轮碾压几乎粉碎
所幸电动车车主
当时戴着安全头盔
受了些轻伤无生命危险

带头盔≠戴头盔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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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难以预测
但事故伤害却可以减少
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您能
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对自己负责
也让家人少一份牵挂!
来源:江津交警
编辑:胡苓莉 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贺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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