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困扰城市居民的“邻里噪音”问题,即将迎来强有力的法律规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了对社会生活噪音扰民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经劝阻无效、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10日行政拘留。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将成为构建安宁居住环境的重大法治保障。
根据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仅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力度有限,导致部分噪音制造者有恃无恐,受扰居民则常感维权无力。
而新修订的法律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提高罚款额度的同时,对多次实施、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以及恶意制造噪音、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严重”的扰民行为,除了罚款,还可以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这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更强大的法律武器,显著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噪音扰民的规定,有着很大的变化。其中在处罚力度方面,旧法以警告和小额罚款为主,新法引入拘留措施,最高可处十日拘留,罚款额度也大幅提高;在前置程序方面,新法要求先经基层组织或部门劝阻、调解无效后,公安机关才启动处罚程序;在适用范围方面,新法明确社会生活噪声(如广场舞、装修、商业促销等)归公安机关管辖,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噪声仍由其他行政部门监管。
面对噪音困扰,居民应如何有效维权?市民首先可尝试与邻居心平气和地沟通,对方可能并未意识到其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困扰;若沟通无效,可向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求助,进行第三方调解。若调解后问题依旧,应果断拨打110报警。
此消息在深受噪音之苦的市民中引发热烈反响。家住张店一小区17楼的业主王女士表示:“这真是个好消息!希望新法能真正落地,让那些‘任性’的邻居知道,安静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终于可以‘无需再忍’了。”
新规的实施将有力遏制恶意扰民行为,推动形成相互尊重的邻里关系,标志着社会治理在“小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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