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律师团队成功辩护:重大开设赌场案改变定性、辩护实现全方位突破,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近期,涉案金额近60亿元的重大开设赌场案,经过夏俊律师、刘记辉律师长达两年多兢兢业业、坚持不懈、竭尽全力的辩护工作,最终逆风翻盘,案件实现了罪名、刑期、罚金刑、涉案财产处置全方位的重大突破,本案当事人系民营企业家,其合法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均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本案成功辩护,实现以下四项重大突破:
第一项突破,法院判决改变了检察院指控的开设赌场罪,由重罪开设赌场罪改为轻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通过律师辩护,实现了改变案件定性的重大突破。
第二项突破,由于本案涉嫌网络开设赌场,且涉及虚拟货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近六十亿元,检察院原量刑建议在五到十年的区间内,经过两年多的辩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相当于实报实销,由于被告人已羁押两年多的时间,宣判之后不久将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
第三项突破,自接受委托之后,律师竭力辩护,关于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一降再降,公安机关认定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为1600多万元,庭审时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改为近800万元,经过辩护之后,法院最后让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数额仅为30万元,实现了巨大的改变。关于罚金刑,庭审时检察院建议对其罚金刑为30万元,法院判决的罚金刑仅为8万元。本案无论是违法所得还是罚金刑均实现了超大幅度的降低。
第四项突破,本案在侦查阶段时,公安机关查扣冻了被告人逾千万的财产,包括三套房屋(其中一套为别墅)、两辆豪华轿车以及若干银行帐户,夏俊律师高度重视涉案财产处置问题,针对涉案财物广泛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交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夏俊律师的意见,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被查扣冻的千万财产全部予以返还。
案情简介:
被告人系民营企业家,其经营的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经相关人员主动联系,购买了被告人及其公司员工共同开发的具有虚拟货币充值功能的支付系统,后被用于为某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该网赌平台用该支付系统收取了大量赌客资金,涉案金额近60亿元。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及其公司员工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帮助收取赌资,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为本案的第一被告。
本案重大疑难复杂,辩护人聚焦四大核心要点展开辩护:
本案核心争点在于:被告人是否明知对方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检方指控被告人构成网络开设赌场罪,指控被告人作为公司实控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帮助收取赌资。那么被告人是否明知对方是网络赌博平台明显是非常关键的辩护点,关于是否明知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主客观方面去综合认定,除关注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还要特别关注案件客观方面的证据。通过查找,辩护人发现本案有一份非常重要的关键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访问涉案赌博网站的历史记录,另外还应明晰该支付系统的运行模式和运行逻辑,该支付系统对接多个商户,商户均是英文代码显示,基于此,客户是谁以及客户从事什么,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不知情也不需要了解,并且,由于该支付系统实现了自动充值、自动提现、实时汇率等自动化功能,被告人及公司员工仅做相关技术工作,并未参与支付系统的运营和管理,并无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并不明知涉案网站是赌博网站,不能认定其构成开设赌场罪,夏俊律师提交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围绕证据辩护尤其是电子证据的辩护,对本案十分有价值。由于本案涉嫌网络赌博犯罪,有大量电子证据和鉴定意见,电子数据及鉴定意见对本案的定罪量刑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夏俊律师在提交的辩护意见中,一共列举了关于电子数据及鉴定意见存在的十七个方面的问题,质疑电子证据和鉴定意见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夏俊律师认为,在相关证据存在明显的瑕疵和漏洞的情况下,不应当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采信,也不应据此认定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注对本案的涉案金额和违法所得的认定。起诉书指控,本案涉案金额近60亿元,被告人账户接收到的支付系统钱包地址转入的USDT,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购置车辆、房产等日常开销,均系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夏俊律师结合案件相关电子证据以及运营模式,发现赌博平台进入被告人账户虚拟币钱包地址流水较小,通过其他虚拟币地址跳转后进入其虚拟币钱包地址流水较大,在无法证明这些转入的USDT与网赌平台有关联的情况下,不能将这些虚拟货币认定为涉案财物,更不能将其认定为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在本案承办期间,公安机关认定被告人原违法所得数额为1600多万元,庭审时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改为近800万元,经过庭审辩护之后,法院最后让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数额仅为30万元,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实现了超大幅度的降低。夏俊律师的相关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
高度重视涉案财物处置的辩护。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不仅要关注涉及定罪、自由刑的辩护工作,更要重视对涉案财物、罚金刑的辩护,因为这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密切相关。夏俊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从被告人原经营企业的营收状况、被查封的涉案房屋的购买、资金支付情况以及被扣押的涉案车辆的购买情况全面展开辩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综上,夏俊律师认为,以上财产并不属于涉案财产范围,不应当被采取查扣冻措施,相关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被查扣冻的千万财产全部予以返还。
结语:
自接受委托之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夏俊律师、刘记辉律师认真履职,竭尽全力,锲而不舍,坚守了“专业、细致、智慧、勇气”,才使得重大复杂案件得以逆风翻盘。一审判决宣判后,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惊喜且感激,家属激动地对夏俊律师说:”幸好有您,多亏有您,还得是您!”简单的话语包含了对律师辩护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无限信任,这种发自肺腑的感激和信任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弥足珍贵,也是律师在刑辩道路上坚守和前行的动力。
本案辩护成功,充分展现了京都律师的专业与担当,是京都律师“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又一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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