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寇是如何对待荷兰女人的,花样百出,相当流氓,惨不忍睹!
1939年,日军踏入荷属东印度群岛(今印尼),打着“亚洲解放者”的旗号,当地人曾短暂地将他们视为驱逐欧洲殖民的希望,但不到三个月,幻想破灭。
荷兰人被投入集中营,印尼人遭受奴役,而最惨烈、最难以启齿的,是那些被称为“白人女人”的荷兰女性所经历的——这不仅是性暴力的泛滥,更是制度化羞辱和人性崩塌的剧本。
这个剧本不是偶然写下的,而是有组织、有指令、有系统地推进。
它的编剧,是日军高层;它的执行者,是军官、宪兵、甚至军医;它的舞台,是集中营、慰安所、军营和被封闭的民房;它的受害者,是数百名被强行从集中营中带走的荷兰女性。
她们有的才十几岁,有的带着孩子,有的曾是教师、护士、钢琴家,但在日军眼中,她们只是“战利品”。
1942年3月,日军攻陷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后,大批荷兰裔平民被关押,男性被送往战俘营,女性和儿童被集中管理。
最初的命令是“照顾”,但很快,这种“照顾”就变成了彻底的控制和羞辱。
在爪哇岛的安巴拉乌村,集中营里每个睡铺只有60公分宽,一间屋子塞满几十人,饭食是糊状的饭汤,疫病肆虐。
每天早晨七点,女性必须面朝东北方向三次鞠躬,向日本天皇效忠,谁迟到或动作不标准,便要接受体罚。
贝尔特·科尔菲努斯的母亲因一次鞠躬不及时,被军警打到手臂脱臼,数月无法抬手,她当时只有14岁,亲眼看着母亲在泥地中被鞭打,毫无还手之力。
更恐怖的是,日军的惩罚不是落在犯错者身上,而是落在她们的亲人身上。
一个孩子哭闹,母亲就要被罚蹲几个小时;一位老妇拒绝鞠躬,她的孙女就被带走。
1944年初,日军在爪哇、泗水、三宝垄等地设立了所谓“将校慰安所”——这些地方专门关押欧洲女性,尤其是荷兰人。
她们被从集中营带走,起初被告知是去“工作”或“担任护士”,但到了那里才明白,等待她们的是一场无休止的性奴役。
三宝垄的“七大洋之家”是其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个慰安所。
1944年2月,约100名荷兰女性被押送至此,进入大门后,她们的身份被彻底抹去。
每个人被拍照、编号,照片贴在门口,墙上是“使用规则”:一次不得超过30分钟,每人每日最多接待20人,身体检查每周一次,怀孕者立即处理。
18岁的玛尔特曾在集中营里担任教师,被带到这里后,第一次“检查”就是由军医实施的性侵。
她被迫接待了日军官兵,日夜颠倒,身体溃烂,染病后不被治疗,只能等死。
更令人发指的是对未成年人的迫害,13岁的莉娅因长相清秀,被军官“预订”,她试图反抗,被告知若不服从就杀她全家。
“白马事件”则是另一场地狱,1944年中,30多名欧洲女性被集中囚禁三周,日军称之为“白马行动”,每晚点名“使用”,轮番施暴。
她们没有名字,只被称作“白马一号”、“白马二号”。
沃海勒耐是其中之一,她试图剃光头、毁容,想让自己看起来“不值一用”,但这种反抗被视为“另类新鲜”,她遭受的暴力更甚。
连军医也参与其中,不再是“检查”,而是“体验”,她的证词是日后东京民间法庭的重要证据。
战争结束后,约有250名荷兰女性向荷兰政府登记为“慰安妇幸存者”,但学者普遍认为真实数字远高于此,很多人选择沉默,不是因为遗忘,而是因为耻辱。
扬·鲁夫-奥赫恩是其中少数站出来的女性,2000年,她在东京民间法庭作证,声音颤抖,却坚定地说:“我不是为了复仇,我只是希望你们承认发生过的事情。”
她的证言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中播放。
玛尔特终身未婚,晚年患有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日本政府至今未全面承认对荷兰女性的慰安制度责任,2015年,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计划将“慰安妇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时,日本强烈反对,并停止对教科文组织的资助。
历史的沉默,不代表真相不存在。
这些荷兰女性的命运,是战争最黑暗的注脚,她们不是士兵,不是政客,只是无辜的平民,但在国家机器的碾压下,她们的身体成为战场,她们的尊严成为牺牲品。
她们的故事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警示:当人类社会容忍对“敌人”实施非人待遇时,文明的底线就已崩塌。
参考资料
[1] 《荷兰战犯法庭记录·斯玛朗案件》,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档案,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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