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台湾检方已经以诈欺和伪造文书立案调查,如果坐实故意转移资产,刑期起码五年起跳。周杰伦那边合同、本票什么都有,按理说准备得很全,可法律文件能证明债务,却拦不住一个早有预谋的人把钱挪走。这种“合法外壳+实质诈骗”的套路,连专业团队都防不住,更别说靠情谊维系的信任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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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周杰伦了,普通人也常被“熟人介绍、高回报、限时上车”这套话术打动。可问题是,当一个人总在强调“信我就行”的时候,往往就是危险信号。大额投资真不能光靠感情撑着,银行担保、分阶段打款、查清楚对方底细,这些才是保命的关键。不然等到人跑了,才想起来查工商信息,黄花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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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一打起来,周杰伦的新专辑宣传、演唱会排期全被打乱。要是蔡威泽的钱在国外,跨国追讨还得走司法互助程序,两三年都不一定能有结果。以前类似案子的执行回款率,平均不到三成。赢了判决又怎样?可能最后也只能拿张纸当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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