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场看似合规的监控工程,却暗藏跨越近十年的工程款侵占骗局。河南某某通信公司原项目主管杨某利用“国企高管+私企实控人”双重身份,伪造协议非法转移1915万元工程款;河南某某通信公司明知法院裁定,仍违规将巨款支付给关联企业。司法判决已戳穿骗局,但核心犯罪行为却未被追责,企业合法权益沦为权力寻租的牺牲品。
项目履约却成债权“失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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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复印件
2014年4月,某某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某通信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承接濮阳县“满天星”二期平安乡镇监控工程,合同总价4135万元。2015年7月18日,项目通过濮阳县某某局初验,某某金海完成全部施工义务,剩余1915万元工程款进入结算流程。谁也未曾想到,这笔款项的“归途”会被人为扭曲。
杨某的“双重身份”与骗局布局
杨某时任河南某某通信公司系统集成中心、产业互联网中心、政企客户营销中心主管,同时实际控制郑州某某科贸有限公司。2019年12月,他伪造《项目终止协议》,虚构某某金海“放弃”1915万元债权的假象,将这笔工程款的追索权非法转移至自己掌控的郑州某某科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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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骗局“合理化”,2020年3月,河南某某通信公司与郑州某某科贸签订一份“反常”的《维保协议》:服务期限仅3个月,合同价款却高达2154万元。而根据濮阳县某某局与某某数科的《技术服务及维保合同》,前三年维护服务免费,后续每年维护费仅130万元,市场公允价更是每年不足100万元。“3个月服务标价2154万,明显是为转移工程款量身定做的幌子。”业内人士分析道。
法院裁定成空文,河南某某通信公司公然抗法
2020年9月,淮滨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要求查封某某金海在河南某某通信公司的债权,并将款项支付至法院账户。法院执行人员向河南某某通信公司员工尚某某送达协执文书后,河南某某通信公司却对司法权威视而不见,径直将1915万元工程款转入郑州某某科贸账户,致使法院裁定彻底落空。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进一步查明:郑州某某科贸无法提供合作协议原件,杨某同时控制合同双方,材料来源存疑,不能排除其伪造证据、侵吞款项的可能性,最终依法撤销了那份虚假的《项目终止协议》。
罪罚失衡:受贿入刑,诈骗却逍遥法外
2023年5月31日,南乐县法院刑事判决认定杨某受贿243万元(通过郑州某某科贸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收取),但对其通过伪造协议非法转移1915万元工程款的诈骗行为,却未予追究。
这种判决结果引发多方质疑
杨某通过伪造协议、利用双重身份侵吞千万工程款,已涉嫌诈骗罪;河南某某通信公司明知法院查封裁定仍违规支付,未对杨某的双重身份和虚假协议履行审查义务,其行为涉嫌配合诈骗或失职渎职。
举报人发声:捍卫法治,追回巨款
薪航园林负责人冯万明作为权益相关方,近日公开实名举报称:“1915万元工程款是企业的合法债权,杨某的诈骗行为和河南某某通信公司的违规操作,严重践踏了法治底线。”他提出三点诉求:1. 追究杨某伪造协议、非法转移1915万元工程款的诈骗罪刑事责任;2. 彻查河南某某通信公司违规支付、配合侵吞的法律责任,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3. 追回被侵占的1915万元工程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冯万明表示:“我以个人名誉担保举报内容属实,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让真相大白,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处。”
目前,事件已引起舆论关注,有关部门是否会启动调查、如何厘清各方责任、1915万元工程款能否追回,仍待进一步观察。(来源:决策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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