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女儿的订婚宴上,我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宣布了一个让妻子脸色煞白的决定:我要卖掉公司一半的股份,去盘下城南那家快要倒闭的“飞宇网吧”。整个宴会厅瞬间安静下来,亲家们的笑脸僵在脸上,我那个精明能干的妻子,死死攥着我的胳膊,指甲都快嵌进我肉里,压着嗓子问:“马文斌,你是不是疯了?”
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为了一个破网吧,放弃半辈子打拼下来的江山。只有我自己心里跟明镜似的,我不是在买一个破网吧,我是在赎回我二十多年前,丢失的整个青春。而这一切,都要从1998年那个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夏夜说起。
那年头,我还是个刚从技校毕业的愣头青,在一家半死不活的工厂里当学徒,一个月工资三百块,日子过得紧巴巴。唯一的乐子,就是省下几顿饭钱,跑到“飞宇网吧”去通宵。那时候的网吧,可不是现在这种窗明几净的网咖,就是个黑黢黢的屋子,几十台“大屁股”显示器发出幽幽的光,空气里永远混着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劣质香烟和汗液的味道,黏糊糊地粘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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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连衣裙,扎着个简单的马尾。她看起来跟我年纪差不多,皮肤很白,在昏暗的网吧里像会发光。她坐下的时候很安静,动作也很轻,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咋咋呼呼。我偷偷瞥了她好几眼,心里头跟揣了个兔子似的,怦怦乱跳。
那晚我们没说一句话。我玩我的《红色警戒》,她好像在捣鼓一个个人主页,那时候这可是个时髦玩意儿。整个网吧里都是键盘的噼啪声和游戏里的枪炮声,但我和她之间,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安静又微妙。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不是什么名牌,就是最普通的蜂花,闻着特别安心。
后半夜,人困马乏。我打了个哈欠,准备趴在桌子上眯一会儿,就在这时,我感觉肩膀一沉。我浑身一僵,像被点了穴,一动也不敢动。我慢慢地、慢慢地转过头,借着屏幕的光,看到18号座的那个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脑袋正安安稳稳地靠在我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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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和女孩子离得这么近过。我的身体僵得像块石头,生怕一动就把她惊醒了。我就那么坐着,腰酸背痛,脖子也快断了,但心里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窃喜。空气里那股子泡面和烟味儿好像都消失了,只剩下她发间的清香。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她睡得很沉,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我甚至能看清她脸颊上细小的绒毛。我当时想,时间要是能停在这一刻就好了。就让我这么一直坐下去,坐到天荒地老。
天快亮的时候,网吧老板老葛开始挨个儿叫人,提醒通宵的时间到了。我旁边的她动了一下,迷迷糊糊地抬起头。当她意识到自己靠在我肩膀上睡了一宿时,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一直红到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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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没事。”我说得磕磕巴巴,舌头都大了。活了二十年,我第一次觉得语言是这么匮乏的东西。
她匆匆忙忙地结账下机,几乎是逃跑似的离开了网吧。我愣在原地,心里空落落的。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她走得太急,把一个白色的发夹落在了桌子上,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塑料发夹。我鬼使神差地把它捡起来,紧紧攥在手心,像是攥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几乎天天泡在飞宇网吧,专门挑后半夜去,就坐在那个17号机,盼着能再见到她。可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出现过。我问过网吧老板老葛,老葛叼着烟,眯着眼说:“来这儿上网的小姑娘多了去了,谁记得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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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工厂倒闭,我南下打工,吃过很多苦,也抓住了几次机会。我学着跟人谈生意,学着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学着戴上各种各样的面具。我结婚生子,买了车,买了房,公司也越做越大,成了别人眼中的“马总”。我学会了用钱能解决的一切事情,却再也找不回1998年那个夏夜,肩膀上传来的那份温热和心动。
这些年,我妻子总说我活得像个机器人,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她不知道,我的所有热情和冲动,可能都留在了那个闷热的夏夜,留在了那个让我僵坐了半宿的肩膀上。那个靠在我肩上睡着的女孩,成了我心里一个过不去的坎,一个一提起来就隐隐作痛的朱砂痣。她叫什么,家住哪里,后来过得怎么样,我一概不知。她只是一个符号,代表了我所有关于青春的美好幻想和遗憾。
当我知道城南那片要改造,飞宇网吧要被拆掉的时候,我心里某个地方“咯噔”一下,像是要塌了。我不能让它就这么消失。那是我唯一能回得去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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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打算重新营业。我把所有的员工都辞退了,自己一个人待在里面。我凭着记忆,费了好大的劲,从旧货市场淘换回来一批老式的CRT显示器和吱吱作响的破电脑椅。我把整个网吧重新布局,恢复成1998年我记忆中的样子。我甚至找到了当年那种红烧牛肉面的老包装,买了一大箱堆在角落里。
我找到了那个角落,摆上了17号和18号两台电脑。开机,拨号上网的声音“吱吱嘎嘎”地响起,那一瞬间,我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好像穿越了二十多年的时光,又回到了那个晚上。
妻子最终还是妥协了。她来网吧找我,看到里面的一切,愣了很久。她没再骂我,只是叹了口气,说:“马文斌,你是不是病了?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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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值得你这样吗?”她眼睛红了。
我摇摇头,指着那台17号机的屏幕,轻声说:“我找的不是她,是那个时候的我自己。那个时候的我,虽然穷,但心里是满的。不像现在,什么都有了,心却是空的。我只是想回到这里,告诉当年的那个傻小子,别害怕,勇敢一点,一句‘你好’没那么难说出口。”
从那天起,我每天下班后,不去应酬,不去酒局,就开着车来到这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网吧。我坐在17号机,也不玩游戏,就那么静静地坐着,闻着空气里熟悉的味道,一坐就是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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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个雨天。我正坐在老位置上发呆,网吧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穿着风衣的女人走了进来,她撑着伞,伞尖还在滴水。她看着店里老掉牙的陈设,一脸惊讶。
“老板,你这……是复古主题网吧?”她笑着问。
我抬起头,看清她的脸时,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了一样。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些痕迹,但那双眼睛,那个笑起来的嘴角弧度,和我记忆深处的那张脸,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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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看到了我,笑容慢慢凝固了,眼神里充满了惊疑和不确定。“你……你是……”
我从口袋里,颤抖着掏出一个用绒布包着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打开。那是一个已经微微泛黄的白色塑料发夹。
看到发夹的那一刻,她眼圈瞬间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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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聊了很久。她结了婚,又离了,现在自己带着孩子,在一家设计公司做总监。这次是回来处理老房子的事情,路过这里,看到“飞宇网吧”的招牌还在,就想进来看看。她说,她也常常想起那个夜晚,想起那个肩膀宽厚、让她莫名心安的男孩。
没有旧情复燃的狗血剧情,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承诺。我们就像两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平静地叙述着各自的这些年。临走时,她把那个发夹又推回给我。
“留着做个纪念吧,”她笑着说,“谢谢你,给了我一段这么美好的回忆。也谢谢你,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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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把网吧的钥匙交给了我妻子。
“老婆,我们把这里改成一个公益书屋吧,免费给附近的孩子们看书用。”
妻子愣愣地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走过来,紧紧抱住我,就像二十多年前,苏婉清的头靠在我肩膀上一样。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这一次,我没有僵硬,而是伸出手,用力地回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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