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终于拿到手了,真的是太感谢法官了!”拿到执行款的张某难掩激动。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成功为农民工张某追回被拖欠两年的3.6万元劳务报酬,让胜诉判决不再是“一纸空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包工头李某承包室内装修工程后,雇佣张某负责贴砖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后,双方确认劳务报酬为3.6万元,但李某以“手头紧张”等理由拖延支付,后虽出具欠条却仍未履约。张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劳务费,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李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多次敦促其履行义务均遭拖延。法官上门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若继续拖欠,法院将依法拍卖其房产。在房产即将被处置的法律震慑下,李某最终转变态度,迅速将拖欠的工资款及利息全额给付,张某成功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桦甸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拖欠劳动报酬并非小事,已触及法律红线。劳动者劳务报酬受法律严格保护,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依法采取查询、冻结财产,查封、拍卖房产等强制措施。同时,此类行为还可能导致信用受损、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出行、信贷等方面受限,情节严重者甚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刑事处罚。司法强制力将始终为劳动者维权保驾护航,任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耍赖”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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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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