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时报
为从源头遏制“两热”扩散,广州海珠区进一步加大执法与防控力度,针对三类破坏环境卫生、易致蚊媒孳生的行为严肃查处。
案例一
10月20日,执法人员在沙园街道五一大街中16号大院3号屋面进行相关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楼栋天面搭建简易鸡笼,饲养母鸡一只,为供自己食用,鸡笼下方散落鸡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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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0月18日,赤岗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旧市头围院某餐厅负责人存在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立即处理饲养的活禽,并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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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0月16日,昌岗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房某某在昌岗中路203号对出路段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1次,0.5平方米。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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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10月16日,昌岗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陈某某在昌岗中路245号对出路段两侧乱堆放,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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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10月17日,昌岗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孙某某在晓阳街30号门前公共区域占道乱摆放,影响市容环境,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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