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5 月 17 日,越南国会正式通过第 198/2025/QH15 号决议,为中小企业(SMEs)推出了一项开创性的税收激励政策。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条款之一,是企业自取得首份营业执照(BRC)之日起,可享受为期 3 年的企业所得税(CIT)免税待遇。此举表明越南致力于培育创业环境、壮大私营部门,外资中小企业也可从中受益。
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为期 3 年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是支持中小企业初创阶段发展的重要激励措施。该政策不仅能减轻企业财务负担,还将推动新企业(包括中小型外资企业)发展壮大。
根据越南法律,中小企业的定义标准如下:
员工数量:
农业、林业、渔业以及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 200 人;
贸易和服务业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 100 人。
财务指标(满足以下任一标准即可):
农业、林业、渔业以及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总资本≤1000 亿越南盾(约合 385.3 万美元),或年营收≤2000 亿越南盾(约合 770.6 万美元);
贸易和服务业企业:总资本≤1000 亿越南盾(约合 385.3 万美元),或年营收≤3000 亿越南盾(约合 1156 万美元)。
该法律定义适用于所有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本土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符合上述规模标准,均可被认定为中小企业。
外资企业申请企业所得税免税的资格条件
第 198/2025/QH15 号决议在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时,并未区分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只要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标准,就能享受该政策优惠。
例如,某家新成立的外资直接投资(FDI)IT 企业,若员工人数为 30 人、资本为 400 亿越南盾,即符合 3 年企业所得税免税的资格条件。
该政策为有意在越南创办或扩大小规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打开了大门。但需注意,企业的注册经营信息必须准确反映其中小企业属性,才能自动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第 198/2025/QH15 号决议的生效日期
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期起,仅在此时点之后取得首份营业执照(BRC,又称 “企业登记证(ERC)”)的中小企业,才有资格享受为期 3 年的全额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
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正式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17 日。
免税申请流程
根据越南现行税收法规,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将依据企业注册数据自动适用。企业在注册时,需申报员工人数、预计营收、注册资本等信息。工商登记部门及税务部门将根据这些数据判定企业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资格。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企业需根据其中小企业认定结果,申报自身的免税资格。税务部门可能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计核查。该免税政策无需提交正式申请,但企业需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如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备核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