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退休干部,为了给孩子换一张海外名校的“入场券”,竟然拿国家的核心秘密做起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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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程姓退休干部最终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一出,不少网友直呼“判得太轻”,毕竟他卖出去的,可是1项绝密级和1项机密级的国家秘密。
说来讽刺,程某的泄密没有想象中的被胁迫或被利诱,而是他为了子女能顺利留学,竟然主动联系了该国的情报机构,提出用我国家秘密和情报来换取子女的留学签证。这种将父爱“扭曲”成对国家背叛的行为,太可恨了。
此后,他更是多次利用因公出国的机会,向境外情报人员输送秘密。这种将国家赋予的信任和便利,异化为牟取私利的通道,不仅是对职责的背叛,更是对国家安全底线的公然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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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的案件并非孤例,它像是撕开了一道口子,让我们窥见退休人员泄密问题的冰山一角。
看看另外两个同期公布的案例:某省的李姓工作人员退休时,竟然将大量涉密文件资料私自带回家中,最终甚至当废品处理,其中包含了多份绝密、机密级文件;而另一位退休人员冯某,则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以高额“咨询报酬”为诱饵拉下水,通过商务咨询的伪装形式,搜集刺探我重点行业的核心情报。
这几个案例放在一起,活脱脱一幅“亲情”、“规定”、“利益”三大关卡前失守的群像图。这也再次印证了那个朴素的道理:保密义务是终身的,并不会因为一份退休文件而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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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程某“主动供密”这般恶劣的行径,许多网友对其“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感到不解,甚至认为量刑过轻。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看看法律的具体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的基本刑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那么,为何程某没有被判处更重的刑罚呢?
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或从重情节。程某的判决结果,显然是法院在全面审查案件所有因素后作出的裁决。作为对比,曾震惊全国的黄宇间谍案,因其提供的国家秘密数量巨大、密级极高,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而前面提到的冯某,则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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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愤慨,除了其行为的背叛性质,更在于它触动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当一些人可以利用曾经的职务身份和残留的影响力,为个人家庭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利益时,这是对社会公平感的巨大伤害。
国家秘密不是用来交换个人利益的筹码,任何将家庭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行为,最终只会换来法律的严惩和人生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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