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杜律师的一段话,把我看笑了:
“在孙*律师,李帅*律师被架出法庭的时候,我心想,到底还年轻,看我如何优雅地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今天早上,我刚想跟法官来一番绅士般的沟通,法官眼皮都没抬:法警,把杜**律师架出法庭。”
![]()
太久没有看到有人提“绅士”二字了,结果,终于看到这一次,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没亮相,就被架出法庭了。
事情倒也简单:
一起案件开庭了。本来,6名被告中,5人均认罪认罚,只有第一被告坚决不认罪;不过,经过两次庭审,听了辩护发言,第二被告动摇了,要重新考虑是否认罪认罚;法庭就劝他继续认罪认罚,可是,他不接受;于是,法庭将第二被告分案审理,命其退出法庭,禁止第二被告和辩护律师继续参加庭审,然后,又对第五被告同样操作;再然后,法庭又把第三、第四、第六被告分案处理,只留下第一被告。
这样,一个案件被分为四个案件:不认罪认罚的第一、第二、第五被告,各自单独成为一个案件,认罪认罚的第三、第四、第六被告又是一个案件。这其中的关键是:每个案件庭审时,不通知且禁止其他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这才有一次次“架出法庭”的名场面。
从法律角度,这种花式操作与“保护质证权”的法条(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有,对质和诘问是被告的基本权利)相冲突。因此,杜律师才有“优雅地解决这一问题”的自信,把法理说透,把法条列举,问题就解决了嘛,于是,他“穿上律师袍打好领带端坐在法庭上,准备与赵法官进行一番绅士间的交流。”
不想,法官眼皮都没抬,他也被架出法庭。待遇一致。
哭笑不得。学得十八般武艺,终归是一肚子不合时宜。
严格来说,大多数人都是喜欢“绅士间的优雅交流”的,问题在于,人们总是喜欢“别人对自己有绅士般的优雅”,但自己是不是“绅士般地优雅”地对别人,就不管了。
比如,前段时间,一个法院,法官在法院接待大厅里被农妇骂了,没有得到“绅士般优雅地沟通”的待遇,法官感觉心理很受伤,当天就把农妇罚款10万、拘留15天,完全不顾这种违法做法是多么严重地猥亵了法律,也侮辱了一身法袍下的职业荣誉。这事上个月舆论关注了,上上下下实在看不下去,群议汹汹,法院不得不道歉了,退了罚款,却坚持不撤回直接违法的拘留决定,终究还是不想要“绅士的优雅”。
这种情况,最近美国也出现了。
今年2月,乌克兰战时总统泽连斯基访问美国白宫,他穿着带国徽标志的军装和作战靴。事实上,自战争开始以来,他在公众场合,不管是他国议会,还是元首会见,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穿着军人制服,以示对一线作战军人的支持。这是国际上众所周知也接受、理解的。但,当着特朗普的面,白宫记者布莱恩·格伦质问泽连斯基:“你为什么不穿西装?”“你有西装吗?很多美国人都对你不尊重这个职位的尊严感到不满。”不只是他,特朗普的顾问罗杰·斯通,也曾批评泽连斯基的着装是“对美国人民的不尊重”。
那场会面,泽连斯基所受的羞辱不止于此,以至于在现场的乌克兰大使忍不住掩面而泣。
![]()
泽连斯基也没怼着干,后来再去白宫,就不再穿那套衣服了,加一件西装外套。结果呢,当泽连斯基10月17日又来到白宫特朗普见面,在会议现场,国防部长赫格塞斯佩戴了一条白蓝红三色领带,就坐在泽连斯基对面。
这就,不绅士,不优雅。
虽然美国国旗星条旗也是白蓝红三种颜色,但是,俄罗斯的国旗是只有这三种颜色,而且排列顺序和这条领带一样,在美国的网络购物平台上,这类领带也被注明是俄罗斯国旗风格的。
既然这一届美国政府团队是很重视着装的,那么,人们自然会认为他考虑过这身着装对于对面乌克兰泽连斯基团队的外交暗示意义。
![]()
更糟糕的是,当赫芬顿邮报记者问美国国防部发言人:是否注意到了俄方对这条领带的称赞,赫格塞斯以前有没有佩戴过这条领带,发言人回应说:“你妈买的。这是一条爱国的美国领带,白痴。”
![]()
而且,在10月16日,白宫发言人莱维特在回答记者询问(“谁选择了布达佩斯作为美俄元首峰会的地点”)时,也说:“你妈选的。”(Your mom did)。不久后,该记者又从白宫通讯主任处收到相同回复:“你妈。”(Your mom.)
![]()
看起来,这很可能是一个越来越粗鄙、越来越不绅士的时代。
粗鄙的本质,是无视他人的尊严,而强者对弱者表现出的那种粗鄙尤其明显。法官—律师、法官—农妇、白宫—泽连斯基、白宫发言人—记者,都是这样的强者VS弱者关系。
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强势地位的人,要求别人绅士般优雅地对自己,又以自己对他人粗鄙为荣。
为什么很少人自称绅士,而很多人一度自称“屌丝”?作为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当一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被粗鄙地对待,比如,被无尊严地藐视、羞辱、禁声,被无顾忌地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时间一长,就会造成人格贬损,就容易“自贬自鄙”。于是,他们对强者唯唯诺诺、忍气吞声,尽力表示出“绅士般的优雅”“绅士般的合法合规”,但却不敢要求对方也这样对待自己。
这种悲哀,已是深植骨中的那种。
因此,我认为,第一好的选择,自然是相互待以绅士般的优雅,这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君子国;其次的选择,是相互待以流氓般的粗鄙,大家彼此彼此,你粗我也粗,你鄙我也鄙,也算是旗鼓相当,针尖对麦芒,虽然过程不免猥琐了一些,终究可以算是一个故事,或许还可能波澜壮阔起来,最后大家都走向绅士般的优雅。就像《大明王朝1566》里说的,“让英雄去查英雄,让好汉去查好汉”,陈宝国老师就演得入木三分。
![]()
最糟糕的选择就是,弱者一方必须绅士般优雅,而强者一方可以流氓般粗鄙。比如一个小区里出了一个大流氓,他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胶带,欺男霸女,欺行霸市,却穿着奇怪的服装,站在小区中央,开着大喇叭,要求所有邻居都做绅士,对他都要绅士般地优雅。
哎呦,这场面,可不就是辣眼睛嘛。
20251022呦呦鹿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