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出生的杨某曾在湖南一家纺织企业担任出纳,从2023年2月起,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230余万元转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网络贷款、游戏充值、打赏主播和个人日常消费等。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要求杨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企业损失230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书显示,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2月至2024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利用自己担任湖南某纺织企业财务部出纳的职务便利,在知晓公司会计保管的U盾密码的情况下,盗用公司支付U盾,通过伪造账目多发员工工资、重复支付员工解冻工资,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直接将公司资金转账到其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共计转账2353826.76元,用于偿还网络贷款、游戏充值、抖音充值、打赏主播和个人日常消费等。
2024年8月,杨某意识到可能案发,通过故意少发工资的形式退还公司3455元,2024年10月16日,杨某通过其银行卡向企业退还14000元。经查,杨某实际侵占公司资金2336371.76元。在案发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
判决书显示,杨某在供述中称,自己在2023年2月15日之后一共向某短视频平台充值1266734元,其中合法收入充值31156.06元,剩余1235577.94元的充值则是来源于侵占的公司的资金。
一审法院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在湖南某纺织企业担任出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被告人杨某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湖南某纺织企业损失230余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