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21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剑指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该决定指出,无锡路通视信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但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仍未发出通知。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无锡路通视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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