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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对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从交罚〔2025〕CH20250929001号),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发生于2025年8月10日,地点位于从化区江埔街南方村路段和大金峰路段。经查,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总面积达2070平方米。有关部门通过案件移交材料、现场照片、笔录及承包施工合同等证据依法认定其违法事实。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5年10月11日正式作出,并于同日公示,公示期至2028年10月11日。
另据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小程序消息,近日,从化区鳌头镇人和路车头村地段DN400管发生爆漏事件,10月9日17时30分至10月10日凌晨0时,从化区民康水厂、鳌头镇车头村、谭口村、横岭村一带因此暂停供水。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从化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为393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2号,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供水范围包括从化区中心城区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太平镇北片区;鳌头镇部分片区;温泉镇南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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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报记者 唐培峰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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