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当下,每一则社会事件都可能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与深入思考。9月30日,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悄然发布了一则“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拟聘人员公示”,这份看似普通的公示名单,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场不小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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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进入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的共有5人,公示时间被设定为9月30日至10月7日。这个看似平常的公示安排,却被敏锐的网友捕捉到了其中的“特殊之处”。要知道,9月30日之后紧接着就是国庆与中秋的长假。网友们不禁产生了质疑:事业单位招聘结果的公示期正好处于这样一个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节日氛围中的长假期间,这种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
网友们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在大家的认知里,公示期本应是一个让公众充分了解招聘情况、有足够时间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间段。然而,在国庆中秋这样的长假里,大部分人都在享受假期,或外出旅游,或与家人团聚,很少有人会关注到这样的招聘公示信息。这就可能导致公众无法及时、全面地对拟聘人员进行监督,使得公示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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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现代快报的记者带着网友们的疑问,联系到了此次招聘的单位。招聘单位给出的回应是,他们的公示期是严格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的,是合规的。该单位解释称,节假日不算在公示期内,所谓的公示期三天或五天指的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然而,这种解释并没有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规定上可能将节假日排除在公示期之外,但将公示时间安排在长假前后,客观上确实减少了公众能够有效参与监督的时间。而且,从公众的感受来说,这种安排容易让人觉得有故意避开公众监督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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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理推断,早不发,晚不发,偏偏卡着国庆中秋这几天发布公示,难免会让人产生联想。这就如同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些现象。就拿公开招标来说,曾经就有不少招标信息是卡在周五下午4、5点的时候上线。
这个时间点非常微妙,周五临近下班时间,大多数人都在为周末的到来做准备,此时发布招标信息,能够关注到的人自然就少了。而这种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小心思。也许是为了减少竞争对手的关注,也许是为了给某些特定的对象提供便利,总之,这种刻意选择时间的做法很容易让人怀疑其中存在不正当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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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的招聘公示期安排,同样给人一种类似的感觉。事业单位的招聘本应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其目的是选拔出最优秀、最适合岗位的人才。而公示期作为招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应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此次安排却让公众觉得自己的参与权受到了限制。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一事件反映出在一些单位的操作中,虽然可能在形式上遵循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忽视了公众的感受和监督的有效性。这种做法不仅会降低公众对事业单位招聘公正性的信任,也不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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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规定,确保公示期的安排既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真正让公众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参与监督。同时,招聘单位也应该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透明度,避免因一些看似“合规”但实际不合理的操作引发公众的质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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