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密云警方10月5日通报,10月3日,密云分局古北口派出所接古北水镇景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游客在司马台长城景区刻字。接报后,密云警方立即开展工作,经民警实地走访、详细调查核实,于10月4日上午,将刻字人员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查获,并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从媒体报道的细节看,事件性质尤为恶劣,当其他游客善意提醒“这不太好吧”时,涉事男女不仅未停止破坏行为,反而继续刻划并拍照留念。这种将违法当浪漫、视规劝为无物的行为,折射出其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极端漠视和社会公德的公然挑战。更令人愕然的是,其中一人还提议刻划图案,另一人则用手机记录这一破坏行为,其行为之轻率、态度之随意,令人震惊。
司马台长城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初年,历经六百余年风雨沧桑。这里的每一块墙砖都是历史的见证,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曾在此浴血奋战,守卫疆土;而今却有人在此肆意涂画,将个人所谓的“浪漫”建立在对文物本体的破坏之上,这种时空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长城上刻字,不仅是物理层面的破坏,更是对历史尊严的亵渎,对文化传承的践踏。
值得肯定的是,密云警方在接报后快速反应,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了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这体现了文物保护执法的刚性和效率,也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破坏文物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我国《文物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破坏文物行为有明确罚则。对此类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让任性妄为者付出应有代价。
纵观近年来的类似事件,从敦煌壁画上的“到此一游”,到故宫铜缸上的刻字,再到此次长城刻字,暴露出部分游客文明素养的缺失和文物保护意识的淡薄。这些行为背后,是侥幸心理在作祟,是规则意识的缺失,更是对个人欲望过度放纵的表现。在社交媒体时代,部分人为了博取关注、满足虚荣,不惜以破坏文物为代价,这种行为必须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加强文物保护需要多方合力,执法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破坏文物行为零容忍;景区管理方要加大巡查力度,完善监控设施,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各界要加强监督,鼓励游客及时制止和举报不文明行为。同时,要持续深化公众教育,将文物保护意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当我们站在长城之上,感受的应是历史的厚重,而非满足个人虚荣的刻划快感。每一次对长城的破坏,都是对中华民族集体记忆的损伤;每一次对违法行为的纵容,都是对文明底线的突破。
让我们共同守护这条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让跨越六百年的历史遗迹在我们手中完好传承。唯有让破坏者付出代价,让敬畏者得到尊重,才能筑牢文物保护的坚固防线,让古老的长城继续巍然屹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