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今年5月初,自己通过得力集团的三轮面试后,在入职报到当天因为走路跛脚问题被HR辞退,该名HR还要求网友说明是自己不适应所以主动离开。
这是赤裸裸的职场歧视!该应聘人员通过了三轮面试拿到offer,已经充分说明他具备胜任这个岗位的能力,仅因跛脚这一点提出辞退,是明显的职场歧视。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是残疾人为由拒绝录用,也不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显然知道这种做法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所以才要求网友主动请辞。
该贴评论区,得力集团CEO陈雪强留言称,获悉此事后非常震惊,代表集团管理层表示诚挚的道歉。30日中午,该网友在评论区回复称,已收到得力公关部、人资部门、总裁办的老师的电话道歉,但目前不想要去得力工作了。从企业火速道歉来看,辞退或许是负责此事员工的个人决定,但仍是职务行为。企业应当查清事件原委,给被辞退的员工和公众一个交代。辞退跛脚员工与现代企业倡导的包容、平等价值观严重不符。企业若只注重表面形象,而忽视对员工个体差异的尊重,终将失去员工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就业歧视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发展。它让有能力的人失去展示自我的机会,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用人标准,但绝不是和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条件,直接的和隐形的就业歧视都不该存在,期待通过此次事件,能够引发社会各界对就业歧视问题的深入思考与行动,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平等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才华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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