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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收到读者提供的一份爆料材料,辽宁省本溪市供热总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拖欠了一笔25万元的工程款近二十年。
建筑工人代表宋女士,四处讨要合理报酬无门,供热公司今年已经申请破产重整,变成僵尸企业,由本溪市国资委管理。
25万元的工程款,竟然能拖欠近二十年未结算,笔者不由得为辽宁本溪的营商环境和公信力成色捏了一把汗。
根据宋女士提供的材料,2006年,供热公司与明山区新艺装饰工程部(以下简称“新艺公司”)就本溪市供热总公司转山热源厂房办公室主修事项签订合同,承包形式是新艺公司包工包料。
彼时,双方约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06年7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06年9月1日,合同价款39.39万元。
对于付款方式,合同载明,供热公司验收合格后,留下总价款10%作为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则结清余款。
宋女士作为新艺公司合作方,上述项目的实际施工方代表,绝想不到迎接她和工人们的是长达二十年的讨薪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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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本应支付的工程款迟迟不能拨付到位,2013年4月27日,供热公司向新艺公司出具的《供应商对账单》也注明,欠款尚有25.46万元。
漫漫讨薪路让宋女士和工人们身心俱疲,直至2025年,一则消息让她们陷入更深的失望之中。
据企查查,2025年6月更新信息显示,本溪市供热总公司已经申请破产。供热公司方面的回应是企业已经成为僵尸企业。
“有什么事可以问赫总”。
经调查核实,供热公司负责人口中底气十足说出的“赫总”,就是2021年2月7日前一直担任供热公司法人的赫某彬。
赫某彬现在本溪市国资委办公,至于其在本溪市国资委所担任的职务亦或扮演的角色,该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三缄其口,只是口口声声也称其为“赫总”。
这一事件本身,企业破产,欠债不还,再简单不过的剧情戏码,只是堂堂国企,25万欠款拖欠如此之久,实在让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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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论:
一笔25万元的工程款,拖欠近二十年;一份白纸黑字的合同,最终不敌一纸破产申请。辽宁本溪市供热总公司与建筑工人宋女士之间的这场漫长纠葛,撕开的远不只是一家国企的赖账丑态,更是当地营商环境中一块沉疴已久的“信用烂疮”。
这起事件令人震惊之处,在于其每一个细节都精准地戳破了信用与法治的底线。合同形同废纸,约定的验收合格后结款成为空谈;对账单沦为“欠条”,2013年白纸黑字确认的25万余元债务,在之后的岁月里依然石沉大海;而最“绝”的一招,莫过于在2025年申请破产重整,摇身一变成为“僵尸企业”。这套“拖”字诀与“破”字诀的组合拳,打得债权人措手不及,也打得地方公信力鼻青脸肿。破产本是企业纾困的法律工具,在这里,却疑似成了历史欠账“一笔勾销”的终极挡箭牌。
更耐人寻味的是那位穿梭于破产企业与国资委之间的“赫总”。从供热公司的法人,到隐身于国资委办公、被上下尊称一声“赫总”的神秘人物,这种身份的模糊性与延续性,本身就传递出一个危险的信号:企业的壳可以破,但某些人的权力与影响力似乎并未随之“破产”。这不禁让人追问,在这笔横跨二十年的债务背后,是否存在一种“新官不理旧账”乃至“官官相护”的惰性与惯性?国资委作为管理机构,对旗下企业如此漫长的债务问题是否尽到了监管之责?如今对“赫总”角色的讳莫如深,是在试图掩盖什么?
25万元,对一个地市级国企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对于宋女士和她背后的建筑工人来说,却是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是沉甸甸的民生。这笔债,拖垮的可能是几个家庭的希望,拖没的是底层劳动者对公平正义的信任。本溪市供热总公司,顾名思义,其职责本是给市民送去温暖,但其行为,却让市场的“法治温度”和社会的“诚信温度”降到了冰点。
(声明:稿件事实内容和评论部分,基于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对账单等材料,如有侵权之处,请联系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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