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云,这个公众号,我注意她有一段时间了,写过几篇文章介绍过该账号的一些情况,很多人已有所了解。
我认为,这个账号有必要持续加以留意,因为其宣传的女权思想颇为极端,对社会和谐构成潜在威胁。
在这里,首先还要提醒读者不要去关注该账号,因为她对男性极不友好,设置了对男性诅咒的自动回复。
虽然诅咒不会变成现实,但毕竟看了会让人很不舒服。如果想看其文,只要搜其账号,点进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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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武大图书馆事件,在武汉大学通报出来之后,三月云即时写了一篇文章,说了自己的看法。
在这篇文章里,三月云表达了对结果的愤怒,安慰“姐妹们”不要难过,鼓励“姐妹们”化悲痛为力量。
此外,三月云的这篇文章,还表达了一些关于女权的荒谬观点,而其“姐妹们”不假思索地赞同、支持。
三月云表达了哪些荒谬的观点呢?又有什么危害呢?下面就来一一分析,并进行驳斥,明辨是非以正视听。
当然,这里要先声明,本人主张男女平等,不仅反对极端女权,也反对大男子主义,反对歧视伤害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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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云的第一个谬论:一个以女性主观感受为准的判罚机制,才是真正的文明与发达。
这句话是针对杨某媛指控并起诉肖同学性骚扰来说的。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杨某媛的主张,认定肖同学的行为不属于性骚扰,杨某媛对此不服,三月云与其“姐妹们”也是一百个不服,所以三月云才说了这句话。
按照三月云的意思,肖同学是不是性骚扰,应该以杨某媛的主观感受为准,法院应该根据杨某媛的主观感受去判罚,因为杨某媛感受是被性骚扰了,所以法院应该判定肖同学构成性骚扰,这才是真正的文明和发达。
这是十足的谬论!这是害人的谬论!这是实行起来能让社会大乱的谬论!这更是实行起来能让女性更加受害的谬论!
法律讲的是证据,绝不是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人的主观感受是可能是错的,很可能是个人编造的。
这种性骚扰案件,如果以当事人的主观感受去判罚,那么男性的“生死”就掌握在女性手里了,女性说是性骚扰,不是也是。岂有此理?如果女性对哪个男的不满,岂不是可以随意陷害?
推而广之,这种案件能够以女性的主观感受为判罚依据,其他案件呢?是不是有更多类型的案件变成女性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了?女性说受歧视就是受歧视了,女性说受猥亵就是受猥亵了,女性说受强奸就是受强奸了,那还要法官干什么?还要律师干什么?全听女的一张嘴呗。
如果这样实行起来,对女性真的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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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云的第二个谬论:当前社会,女性掌握的权力少得可怜,这是一个事实。
这种话莫名其妙,说实话我无法理解。据我所知,中国有一部法律叫作《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第二条说: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而第三十二条甚至规定:
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甚至《刑法》里把婚内强奸都入罪了。
所以,我实在想不出,中国当今社会在哪方面还存在男女不平等,女性还缺少哪一样权力,女性还要掌握什么权力。
三月云张口就来,说当今社会“女性掌握的权力少得可怜”,这实在是谵妄之语,这就是在扇阴风点鬼火,居心不良。
三月云赞美武则天,但实际上武则天并没有提高妇女地位,武则天在本质上是异化的男性,她把皇位传给儿子而不是侄子,就说明她意识里还是男尊女卑,因为传给侄子后,她就享受不到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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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云的第三个谬论:连数量都是我们决定的。
三月云在此处的原话是,
那毕竟只是一群残次品和第二性产物,连数量是我们决定的。
这里的主语“那”,是指男人。
三月云为了安慰和鼓励她的“姐妹们”,用这句话来贬低男性。可是,这里她首先自我贬低了。“第二性”就是对女性的贬低,而她居然对女性使用了这一说法。
把男性说成是“残次品”,并不能突显女性的伟大,这不过是一种精神胜利法。而且,三月云肯定是有父亲的,难道三月云是残次品的出品?
重点是,数量如何由女性决定?三月云可以不夫而孕?三月云与其“姐妹们”都来自于女儿国,守着一条子母河?
总之,三月云的谬论,三月云的极端思想,正在“鼓励”更多女性误入歧途,对社会和谐构成威胁。
不知道这个三月云是什么人,是不是受到男性的伤害?父亲或者丈夫是一个坏男人吗?不然为何如此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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