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新形势下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经济南仲裁委员会严格遴选和审议,于2025年9月正式公布第六届仲裁委员会聘任名单,我所高级合伙人、济南所主任李海涛成功受聘,成为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海涛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二十余载,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获得客户广泛赞誉。此次获聘,不仅是对李海涛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金融及公司法律实务领域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行业声誉的充分肯定,更是我所综合实力及专业品牌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体现。
济南仲裁委员会是济南市人民政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6年4月依法成立的商事仲裁机构,是山东省内乃至全国都极具影响力的商事仲裁机构。自成立以来,该机构始终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公正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以高水准仲裁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海涛
山东鑫士铭(济南)律师事务所 主任
高级合伙人
工作业绩
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先后为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国家能源(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中电(山东)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等多家央、国企、外商企业及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曾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其出谋划策,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因其在刑事辩护方面的出色表现,曾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
社会兼职
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会监事
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理事
专业领域
民商事纠纷案件、刑事辩护业务及公司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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