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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QUAL LAW FIRM
在全球化浪潮下,企业 “走出去” 步伐加快,但海外投资中的法律风险与权益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有效利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众多出海企业的核心关切。
近日,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携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特邀香港基石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恩国大律师,以 “企业出海投资如何维权 —— 国家投资者仲裁” 为主题,从理论框架与实战经验双维度展开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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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胡长华在开场致辞中强调:当前,中国央企民企扬帆出海已成大势所趋,然而跨境投资背后,也藏着无数的法律风险与争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为央企民企出海投资保驾护航,正是律师必须掌握的核心能力。本次讲座,既是提升专业深度的学术盛会,也是强化服务实战能力的重要一环。希望全体同仁,特别是专注于涉外业务的律师们,能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认真聆听、深入思考、积极交流,将马律师传授的宝贵经验与智慧,转化为未来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的坚实基石和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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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国大律师结合华为诉瑞典、首钢诉蒙古等典型实战案例,系统拆解国际仲裁机制的应用逻辑,为企业海外投资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也为法律从业者带来前沿实务参考。
作为深耕普通法、国家法领域的专家,马恩国大律师首先回溯了国家投资者仲裁机制的创设根源。他指出,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法律责任风险评估是企业决策的关键环节,而双边投资条约(BITs)正是保护外国投资者、规避国家间争端的重要监管工具。根据 BITs 约定,东道国需保障外国投资者不受歧视,投资者则有权在中立仲裁框架下,就东道国违反条约义务的行为提出索赔。从 1959 年德国与巴基斯坦签署首个包含 ISDS(投资者 - 国家争端解决)条款的 BITs,到 20 世纪 60 年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成立,再到《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 公约》)的落地,国际投资维权体系逐步完善。其中,《ICSID 公约》堪称 “关键转折点”,它首次创设投资者 - 国家仲裁制度,赋予外国投资者直接对东道国提起国际仲裁的权利,推动东道国司法主权向 ICSID 中心适度让渡,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更高效的国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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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享中,马恩国大律师特别强调,企业利用国家投资者仲裁维权,核心在于精准把握条款设计与法律选择。当前新旧双边投资条约处于过渡关键期,企业需重点聚焦 “投资” 定义界定、投资者国籍认定、“公平公正待遇” 内涵解读、“岔路口” 条款适用、“管制” 与 “征收” 的范畴划分,以及 “最惠国待遇原则” 落地等核心要点,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维权路径的有效性与成功率。
为让内容更具实操性,马恩国大律师还创新性地从投资者与东道国双重视角出发,详细剖析了依据双边投资协定启动仲裁程序的具体方法。无论是企业如何梳理证据、锁定争议焦点,还是律师在处理海外投资仲裁案件时的策略制定、流程把控,他都结合多年实务经验给出了具体建议,为与会律师搭建起 “理论 + 实战” 的学习框架,助力律师们提升处理海外投资仲裁争议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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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中,马恩国大律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与会律师呈现了一场高水平的专业分享。大家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兼具前沿性与实用性,不仅为企业海外投资维权提供了清晰路径,也为律师处理国际仲裁案件提供了扎实的方法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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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依托实务资源,通过系列内训、专题研讨等形式,持续提升律师团队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中国企业全球化发展提供高水平法律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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