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在历经漫长等待后迎来一审结果。9月19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因参与拐卖儿童犯罪获刑,而主犯曾某孩在听到死缓判决后的反应,成为案件之外最受关注的焦点。
法院审理认定,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四人共同实施了入室抢婴及拐卖行为。其中,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突出,是核心主犯,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归案后毫无认罪悔罪表现,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同样为主犯,二人地位作用相近且均系累犯,不过因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吕某东的供述还对侦破案件有较大帮助,罪责次于曾某孩,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贵虽未直接参与抢婴和出卖儿童,也未实际获利,但为同伙提供了关键目标信息,对犯罪实施起到重要作用,且认罪态度差,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此外,法院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0万元的赔偿请求。
宣判现场,曾某孩的表现与其他被告人形成鲜明对比。在听到死缓判决后,他情绪彻底失控,当场对姜甲儒及其父母等受害人、审理法官等在场人员破口大骂,态度极为嚣张。法警见状上前试图控制,却难以平息其情绪。姜甲儒的父亲事后表示,曾某孩此次的嚣张程度甚至超过第一次开庭,不仅辱骂受害人,还当庭宣称要上诉,而他们家属也已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希望能得到更符合罪行的判决。
案件宣判及曾某孩的嚣张表现引发大量关注,网友围绕判决结果、被告人态度等展开热烈讨论,观点集中且理性。
不少网友将焦点放在判决结果上,呼吁通过抗诉加重刑罚。有网友提出,支持检察院抗诉,直接判处曾某孩死刑立即执行;也有网友从法律程序角度分析,认为若仅曾某孩上诉,大概率会维持原判,因为上诉不加刑,所以希望家属的抗诉申请能得到支持。还有网友指出,此案应加上抢劫罪,数罪并罚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才能匹配其入室抢婴的恶劣行径。
针对曾某孩当庭辱骂法官和受害人的行为,多位网友提及相关处罚标准。有网友表示,参照以往案例,辱骂法官应罚款10万元,甚至可并处拘留15天,建议对其数罪并罚;也有网友直接提出,法庭上如此嚣张大骂,理应追加罚款并立即执行,不能让其无视司法威严。
还有部分网友对死缓判决提出疑问,直白地质问“为什么缓?”,认为对于拐卖儿童且态度恶劣的罪犯,死缓判轻了,对待这类侵害家庭幸福的犯罪,就该杀一儆百,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不少网友担忧曾某孩若将来出狱,会继续危害社会,“就这种人,估计出来还杀人呢”“活着出来这人还要报复社会”,这类观点背后,是公众对恶性罪犯再犯风险的担忧。
从18年前婴儿被抢的家庭悲剧,到如今法庭上的激烈对峙,这起案件始终牵动着公众的心。主犯曾某孩的罪行本就足以引发公愤,其在判决后的嚣张表现,更激化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拐卖儿童犯罪不仅摧毁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挑战着社会伦理底线,而罪犯毫无悔意的态度,无疑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后续无论是曾某孩的上诉,还是家属的抗诉,都希望司法程序能充分考量案件情节、罪犯态度及社会影响,以严谨公正的判决,回应公众对正义的诉求,也让法律的惩戒与警示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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