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红色的
《不动产权证书》
是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
法律确认
但肇庆怀集县的谢先生
却遭遇了烦心事
他此前依法确权的老宅
在申请拆旧建新时
竟被发证的部门告知“占用农田”
因此不予批准
确权后的老宅
为何成了“违规占地”?
肇庆怀集县的谢先生,有一间近40年历史的老宅,屋顶大梁垮塌已经成为了危房。去年7月,他依据老宅的《土地使用证》,在当地自然资源部门顺利完成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换发了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然而,当谢先生满怀希望地申请拆旧建新时,一盆冷水当头泼了下来,他被街道办告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而问题就在于,为谢先生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告诉他“占用农田”的,是同一个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
记者跟随谢先生来到了怀集县幸福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证后表示,房屋确实压占了基本农田,无法通过报建审批,有可能是当时调查的时候定位不准,把这块地划进了永久基本农田。
而在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显示,在谢先生老宅的产权红线范围内,约有一半土地属于基本农田。
在走访过程中,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口头表示,谢先生可“先建设、后调规”。但依据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严格遵循审批流程,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合法动工建设。因此,未批先建后续可能会不被认可,情况会更加麻烦。
那么,谢先生如何才能依法依规将老宅拆旧建新呢?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将谢先生证件红线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整出去,调整需要去到国务院才能调,而他们只能把谢先生所有的材料佐证收集起来,逐级向上反映更新。
据了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技术误差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被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后,逐级上报至省级审核,最终报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新数据库。
媒体介入已解决
相关部门将全面排查
对于此事,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梁海江表示,该土地证是1988年颁发的,当时是手绘的图纸,没有电子数据档案,导致在后续的二调和三调中将应该扣除的红线管理范围没有扣除,使该地块随着周边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这属于错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
梁局长还提到,此次事件反映出工作中确实还不够仔细,对此表示歉意并且进行纠正,同时也已经为其办理了规划报建手续。
记者指出,群众反映该问题很久一直没有结果,但媒体介入后问题得到解决了,是否属于特事特办。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满民表示,此事并非特事特办,他们一直也在跟当事人在沟通,急群众之所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为群众解决问题。接下来,会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并加大业务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郭力介绍,广东建立了自然资源容错纠错机制,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错误划定的问题,可以由发现问题的业务机构上报纠错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由有权认定的部门认定后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调整。
来源 | 广东民声热线、DV现场、肇庆零距离
编辑 | 不觉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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