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属县城区阳岭、章源、中山、小江、阳明、文昌社区居委会的城镇户籍常住人员: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长期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均名下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2.申请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即75102元(含)以下。
(二)申请人为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
1.属在编在岗、大、中专毕业新招考录用人员,且在县城无房或无住房支助能力的正式职工;
2.属县城区行政机关、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含省、市驻县直管单位)工作年满1年(含)以上,且在县城无房或无住房支助能力,凭单位聘用合同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年(含)以上。
(三)申请人为非县城区居委会的城镇户籍,且在县城中小企业务工、创业、灵活就业人员:
1.本县属乡镇户籍人员,且在县城区中小企业务工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人本人必须在县城工作和生活2年(含)以上,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年(含)以上;
2.非本县户籍人员,必须在崇义县城区连续工作和生活2年(含)以上,且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工作机构(场所)、法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必须提供近1年(含)以上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证明。
(四)申请人为环卫、公交工人、军队退役人员:
1.申请人为环卫、公交工人必须工作6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1-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则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期限,实行同期定向配租。对已缴纳1年(含)以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符合申请我县公租房承租条件的,可以续租;
2.申请人为军队退役人员,且属安置在县城行政机关、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含省、市驻县直属单位),工作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在县城区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优先安排配租;
3.申请人为军队退役人员,且在县城区中小企业务工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时间在2年(含)以上,同时缴交1年(含)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配租公租房,如属军队退役残疾人员或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可提供退伍军人残疾证或立功证件等证明材料,可优先安排配租。
以上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力年龄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以户为单位相互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在县城区无房和近二年无商品住房(含商铺)交易记录。现拥有或新购置车辆(营运车辆除外),价格必须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二手车以新车购置发票为依据。
二、申报方式
1.申请受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崇义住保租户端”进行线上申请;
2.初审:公示7天,崇义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合各协查单位进行初次审查;
3.复审:公示5天,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再次审查。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及本年度工资流水;
4、在崇义县城区租住或借住住房的证明(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5.有车辆的需提供一手车发票,行驶证(二手车以新购车发票为准)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每人一寸照片各二张。
四、咨询电话
崇义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0797-3818718 ;0797-3828618
来源:崇义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编辑:陈 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徐 鹏
总监制:李启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