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详情
某驾驶员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事故中,对方驾驶人最初仅被诊断为轻微伤,但在出院后却出具了一份十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报告,并以此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医疗记录与伤残等级明显不符,保险公司拒绝认定,并要求重新鉴定。对方当事人不满,多次投诉并施压要求理赔。最终,经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复核确认,其伤情并未达到伤残标准,法院也采纳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意见,驳回了对方的虚高索赔请求。
二、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规定,若当事人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或虚构、夸大损失,保险公司对虚报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对方当事人利用虚假或不实的伤残鉴定试图提高赔偿金额,但其证据链无法支撑最终诉讼,反而暴露了弄虚作假的风险。由此可见,司法鉴定作为重要的理赔依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标准化。
三、案例启示
1.保险公司要坚持核实:遇到伤残鉴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申请复核,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2.消费者要诚信理赔:虚假鉴定不仅可能得不到赔偿,还可能触及法律责任。
3.司法鉴定需权威公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若违法执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甚至民事或刑事责任。
本文以案说险由国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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