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主通过大半年维权反映,包括给郑州政府热线反映。一个感受就是相关部门不作为,包括新荥阳市政府的比如住建部门房管部门,他们确实不作为。
如说举个例子吧,就是昨天,业主反映江湾城物业公司要收保证金和押金等等。荥阳市房管部门回复挺快的,他们说根据住建部令,物业收的是管理服务费。
这是偷换概念。
业主反映的是装修押金和保证金,但是荥阳房管部门说是管理服务费,不直接回答业主反映的装修押金和保证金问题。房管部门偷换概念,答非所问,莫须有。
业主差一点被他们就带沟儿,差一点被他们答非所问、偷换概念带偏了。
荥阳市住建部门房管部门(负责人)不作为的表现。
装修押金、保证金等费用,民法典,包括物业管条例里都没有提及。民法典也明确有规定业主装修告知物业,物业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没有提及收取费用。
郑州市2019、2023出台了有关装修装修管理办法,也明确有不得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规定要求。
再看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取消装修押金保证金。荥阳房管部门为啥把郑州不排除例外?
再看北京市,2023年起全面禁止收取装修所有费用,装修应押金保证金,包括荥阳市房管部门说的“管理服务费”。
住建部令是规章制度,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法律,住建部令难道高于大于法律民法典和国务院令的物业物业管理条例吗?
好。让荥阳市房管部门三招,既然荥阳市房管部门说是管理服务费,请问你们说的管理服务费到底是什么费?管理和服务内容是什么?依据和收费标准具体多少?不要动不动以不服“通过法律途径”,典型的不作为!
根据荥阳市有关部门“回应”,再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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