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继续深入。
01
267项医疗服务价格公布
近日,浙江医保局发布《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5日起执行。
价格项目表部分截图如下:
完整项目表附文末
其中,共调整267项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了设备物耗为主的项目价格。
《通知》指出,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以上规定执行,其他省级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各设区市医保局根据当地医疗水平、经济状况等情况,在调价总量范围内按规则形成辖区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关项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相应项目价格,各设区市首轮动态调整方案按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报省医保局。
去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围,在首批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内蒙古、浙江、四川3省新增开展全省试点。今年上半年,内蒙古、四川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已实施首轮调价。
就在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先后带队赴四川省、浙江省,调研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等工作。他指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是改革推向全国的必经过程,要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医院参与,稳妥落实首轮调价,在省级层面探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新机制;要加快对接落实立项指南,科学合理制定价格水平,协同推进合理比价。
02
定期开展动态调整评估
有降有升,鼓励创新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当下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的通知》。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省级医保部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由省级医保部门和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市级医保部门管理。
文件要求,医保部门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契合政策导向,二是适配地方实情,三是强化自我评估。
项目管理方面,规范现行项目、新增项目应符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设备耗材费用高的价格项目,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价格管理方面,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调价方案应与评估结果一致,做好地区间横向比较,严禁在医药费用增速过快或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等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仍开展增支性调价。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发布三十余批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并指导各地加快落地实施。
从立项指南的编制来看,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技术受到鼓励。
以物理治疗领域为例,立项指南编制关注物理治疗领域的创新技术,为符合条件的医疗技术统一明确了价格项目政策。如复合集成式冷热消融,可实现一针集成超低温冷冻与高温加热,多模态复合式摧毁病灶,在传统的单模态消融技术基础上,区别于各种消融技术的简单组合使用。
此外,对于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复杂技术也予以区分。
疝、甲乳类立项指南中,由于疝的位置、大小等因素,手术难度差异大,在收费上也有所区分。立项指南构建了“常规-复杂”分类计价体系,科学对应手术难度层级,充分体现临床价值。
比如在疝修补领域,将巨大疝(疝环>12cm)、嵌顿坏死、合并腹水、复发疝、多发疝及边缘性腹壁疝等技术难度较大的情形纳入复杂疝修补费。常规与复杂分类收费模式突破了传统单一定价局限,也给技术兼容预留了更多接口,实现临床技术进步与价格体系的动态适配。
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未来还将进行动态调整,逐步走向科学、合理。
附:
信息来源:赛柏蓝器械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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