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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某驴肉盖饭餐厅经营掺假掺杂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15日,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中,发现辖区某驴肉盖饭餐厅使用的“驴肉”原料疑似掺假。经检测,该批次肉品检出马成分、未检出驴成分。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5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所谓“驴肉”107.9千克,且未能提供合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截至案发,涉案肉品已加工销售,违法所得5900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进货查验义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作出以下处罚: 给予警告、没收涉案生肉24.25千克,熟肉13.54千克、没收违法所得5900元、处以罚款50000元。
【典型案例警示点】该案暴露出市场上存在部分商家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欺骗消费者的乱象,也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无小事,广大商家应恪守“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经营准则,严格依法依规生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如发现疑似伪劣产品,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
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致富有道,守法为首,广大食品生产者、销售者,诚信经营莫侥幸,违法逐利会获罚,切勿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来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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